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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9日通報了對霸王(廣州)有限公司『霸王男士固發強根洗發液』和『霸王男士固發去屑洗發液』2款產品虛假宣傳的查處情況。
近日,根據媒體反映和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情況,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現霸王(廣州)有限公司有關產品存在涉嫌虛假宣傳問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對該公司進行了監督檢查。
經調查核實,霸王(廣州)有限公司生產的『霸王男士固發強根洗發液』和『霸王男士固發去屑洗發液』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妝品批准文號的情況下,在其產品包裝上標注『堅固發根、韌發防落、專為男士油性頭屑頭癢及易掉發質研制』等字樣,虛假宣傳育發類特殊用途化妝品功效,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就霸王(廣州)有限公司有關違規問題約見該公司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並依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提出警告,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包括改正現有成品及包裝材料;要求該公司在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宣傳中,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避免使用易與功能或療效混淆的描述和術語,不得有擴大宣傳。同時,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責成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霸王(廣州)有限公司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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