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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9月13日訊
都說買房子要看准了纔『下手』,而市區的張女士卻因一時心急『看走了眼』,本以為自己找對了房子,結果心急簽了合同,付了2萬元定金後,纔發現原來自己買了個閣樓。9月5日,張女士拿回了其中1.5萬元的定金,嘆息花5000元買了個教訓。
據張女士介紹,今年8月7日上午,她和丈夫到市區文景苑看房。『當時看了房子後,我老公就懷疑那是閣樓了,後來問了帶我們看房子的人,她說閣樓不是這個樣子的,然後帶我們去看了她家的閣樓,我們發現她家的閣樓跟我們看的確實不太一樣,於是我跟丈夫就打消了這個疑慮。』由於對該房較為滿意,張女士和丈夫當天就簽了合同,並交了2萬元定金。『第二天我朋友來看我的房子,告訴我這是閣樓,當時我就嚇壞了。』張女士說,她認為房產公司有故意欺瞞的行為。
隨後,記者聯系了給張女士推薦這套房子的姜某,姜某說當時自己並沒有親自帶張女士看房子,也沒有被問及該套房子是否是閣樓,他說:『房子是他們看過的,買與不買也是他們自己決定的。』
最後經過多方協商,張女士拿回了1.5萬元定金。張女士很後悔自己白白花了5000元,只買到了一個教訓。她說:『因為我們不懂正房與閣樓的區別,加上買房子太倉促了,沒考慮到位,希望買房的人一定要吸取這個教訓。』(據衢州晚報見習記者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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