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省文化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性演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舉辦節慶活動或其他活動中的營業性演出活動時,要嚴格依法按程序舉辦;杜絕政府或者政府部門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各地不得以政府或政府部門的名義舉辦營業性演出,更不得攤票、派票、通過營業性演出牟利或利用公款追星。(記者熊德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