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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不是法官,也能參與判案,同時把群眾的意願與呼聲同法律思維融合在一起,使審判工作更好地體察民情、反映民意,這是人民陪審員的優勢所在。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全市法院人民陪審工作會議上獲悉,新一輪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正在進行之中,人民陪審員數額下限不能低於各法院現任法官人數的二分之一,同時注重吸收社會不同行業、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民族的人員加入。由此,本市的人民陪審員隊伍不僅得到『擴容』,而且將更加充分地體現人民陪審員來源的廣泛性和代表性。
本市第一批人民陪審員任職5年來,共參與審理案件17038件,其中,刑事案件6645件,民事案件9371件,行政案件1022件,陪審案件數量在逐年增加。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進一步密切了法院同群眾之間的聯系,起到了很好的橋梁和監督作用,使法院的審判工作更直接地置於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促進了陽光司法。人民陪審員在社會矛盾化解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在解決群眾性、專業性較強的案件審判活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得到了訴訟當事人的認可,提高了法院審理復雜疑難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據悉,本市將建立人民陪審員和候選人員信息庫,建立健全人民陪審員隊伍的更替、補充機制,通過規范化建設確保人民陪審員發揮『審』與『判』的職能作用,造就一批敢於說話、敢於主持公道、為民信賴的人民陪審員。(記者劉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