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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過程中,共進行二次入戶
-普查登記時,家中要留一個熟悉本戶情況的人作為申報人
-普查原始表將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銷毀
後天(10月1日)起,河北將開始人口普查摸底(本報26日已報道)。下月的人口普查摸底和11月1日開始的普查登記有什麼區別?居民如何識別入戶普查員的身份?在入戶普查過程中,又如何確保公民的信息不被泄露?針對近日來居民諮詢較多的幾大問題,昨日記者專訪了河北省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殷志林。
-圖為普查員或普查指導員將佩戴的證件-攝/本報記者任全軍 人口普查共進行二次入戶
-記者:10月1日至31日將進行普查摸底,11月1日開始將進行普查登記,二者有什麼區別?
-殷志林: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過程中,共進行二次入戶,普查摸底屬於第一次,時間為10月1日至31日;其後將是普查登記,時間為11月1日至10日,從11月11日至15日進行復核,11月15日入戶普查工作基本結束。
摸底工作是在人口普查入戶登記前,由普查員對自己所負責的建築物進行全面清查,明確普查小區的地域范圍、核實普查小區圖、摸清人口及其居住情況、編制普查小區戶主姓名底冊;普查登記工作是普查員根據摸底工作的普查小區圖、戶主姓名底冊等基礎性資料,入戶填報普查登記表。普查登記是全面獲取普查資料的唯一工作途徑。
申報人要熟悉本戶情況-記者:普查時居民需要做些什麼工作配合,以盡快完成普查填表?
-殷志林:普查登記前,普查對象要提前弄清本家庭及每一位成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出生年月、戶口登記地情況、離開戶口登記地時間和原因、出生地、五年前常住地、受教育程度、就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單位名稱及從事的具體工作、結婚(初婚)年月、婦女生育狀況、住房的建築面積、住房的設施和月租房的費用等。並如實填好《致全國人口普查住戶》所附的『外出人口基本情況表』。
尤其要提前了解本戶外出人員目前的居住地、工作單位名稱、從事的具體工作和婚姻生育狀況等,如果外出人員目前沒有工作,就要問清楚他(她)未工作的原因、在近三個月內是否找過工作、如果有合適的工作能否在兩周內開始工作等。
普查登記時,家中要留一個熟悉本戶情況的人作為申報人。普查員或普查指導員入戶填完普查表後,還需要申報人簽字確認。
三種渠道可核實普查員身份-記者:居民在接受入戶調查時,如何識別入戶普查員身份,以防上當受騙?
-殷志林:有三種渠道可以核實普查員身份。一是普查員或普查指導員佩戴有河北省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發蓋有縣級人民政府普查機構印章的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證件,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證件上分別印有Pxxx和Zxxx編號和姓名,居民可以通過電話(近期將公布)向縣級普查機構核實;二是普查員或普查指導員在10月1日至31日入戶摸底時,會給每個住戶發送《致全國人口普查住戶的一封信》;三是普查員或普查指導員手提印有『中國人口普查標志』和『河北省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辦公室』字樣的人口普查專用包。
另外,居民不必擔心個人信息被泄露,普查原始表將逐級上報到省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保管,並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銷毀。(記者王亞楠蔣曉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