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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在審議政府部門提交的《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情況報告》時說,部分交通違規罰款涉嫌“人爲陷阱”,駕駛人不知不覺就要交“罰款”了。
在採訪中,一些駕駛人表示很納悶:如今道路越造越高級,車輛性能也越來越好,但是道路限速卻一成不變。有的路段時速限制變化頻率太快,成爲“罰款工具”。
經常出差的沈先生說,在一段不長的路上,尤其是國道,時速限制會突然間從90碼降爲60碼,從看到限速標誌,到反應過來踩剎車,“這個過程總要有個時間吧,但是很多情況下除非急剎,否則肯定超速”。
有的駕駛人還反映,大多數電子眼安裝隱蔽,或在路邊的綠化樹叢裏,或掩映在高空的大樹枝葉中,很難察覺到。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呂漢夫認爲,非稅收入罰沒款徵繳要合理,就拿公路交通違規罰款來說,“我省的國道、高速公路上的電子紅外線監控布點過多,時速限制不盡合理,有的是人爲設置‘陷阱’”,建議交通部門應該人性化監管。
目前,浙江省有關部門正在準備制定出臺嚴重交通違法行爲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掛鉤的方案,涉及酒後駕駛、超速、超員、闖紅燈等7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爲。
對此,有部分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認爲,“出臺七種交通違規行爲與交強險掛鉤的規定,這有政府執法行爲助商業保險之嫌”。
浙江省財政廳有報告顯示:2009年該省政府非稅收入中的罰沒收入達到80.8億元。其中,公安罰沒收入41.05億元,佔全部罰沒收入的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