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真霖(本報資料圖片)
天津北方網訊 一封舉報信,將貴陽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王真霖推上了風口浪尖,舉報內容直指在其擔任花溪區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數十萬元。並且身邊情人環繞,為了給情人『治病』,更是揮金如土。檢察機關經過調查後,認定王真霖有受賄、索賄的情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現金多達86萬元。
2010年9月29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真霖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受賄所得贓款人民幣86萬元繼續追繳,上繳國庫。宣判後,王真霖昨日書面表示服判,不上訴。
催款』催出40萬好處費據了解,現年48歲的王真霖出生於赤水市,漢族,大學文化,原系貴陽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貴陽市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副廳級),曾擔任貴陽市花溪區區委書記。2010年2月11日王真霖因涉嫌犯受賄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5日被逮捕。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7月,貴州貴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志公司)聯合貴州元龍房地產有限公司擬在花溪區開發『大地之舞藝術中心』及『溪南新區居住中心』項目,並與區政府簽訂了相關協議。在項目開發過程中,貴志公司在大地之舞項目地塊上為花溪區政府墊付征地、拆遷費用5700萬元,另借給花溪區政府5000萬元用於溪南新區居住中心周邊土地基礎設施建設。雙方約定墊付的資金及借款於大地之舞項目地塊競拍成功後結算。
2008年1月7日,大地之舞項目地塊競拍成功,但是區政府對該筆貸款遲遲未還。貴志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多次找到時任花溪區區委書記的王真霖。同年1月份何某某先來到王真霖辦公室,就貸款未還一事請其幫忙,並拿給王真霖一個裝有10萬元現金的牛皮紙大信封。王真霖假意推辭了一番就收下放入辦公室的保險櫃內。同年3月,何某某又來到王真霖辦公室提還款的事情,而這次何某某又送來了一個紙手提袋,裡面裝有3個大牛皮紙大信封,每個信封裝了10萬元現金,而王真霖也將這30萬現金放進了辦公室保險櫃。
在法庭庭審調查階段,王真霖也承認何某某是看中了自己的權利,是花溪區區委書記,區裡的主要負責人,其要追回借款,王真霖是最有決定權的。收受賄賂後,王真霖即安排大地之舞項目負責人王某某等相關人員擬寫歸還貴志公司欠款協議。2008年7月28日,王真霖主持召開花溪區黨政聯席會,會上通過《大地之舞藝術中心綜合開發項目土地開發整理資金延期還款協議書》、《終止協議書》,確定2008年12月25日歸還貴志公司欠款,但該款至今未歸還。而王真霖收受的40萬則被其揮霍一空,用於接待朋友、購物及平時零星花費。
這16萬她送得很後悔2003年10月6日,貴州煉石齋旅游工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煉石齋公司)與花溪區政府達成協議,在煉石齋取得花溪有關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後,在該地塊上投資修建中國貴州奇石自然博物館。2004年2月25日,煉石齋公司取得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在地產轉讓合同中約定區政府於2004年6月30日前將該項目地塊拆平交煉石齋公司使用。但至2004年年底,區政府仍未將該地塊拆平交煉石齋公司使用,同時由於區政府未能將奇石自然博物館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及時報貴陽市國土局備案,而導致該項目的土地使用證無效,此地塊重新掛牌出讓。
在項目開發過程中,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某某多次請求王真霖幫助解決拆遷、土地權證等事宜,王一口答應。2007年12月底,王真霖打電話給花溪國投公司董事長高某,並叫高某就奇石館項目拆遷一事擬寫方案,方案出來後,王真霖於2008年3月27日主持區委常委會同意了該拆遷方案。
而早在2004年下半年,陳某某得知王真霖在北京出差,在北京三環一酒店內請王吃飯時,請求王真霖幫忙解決奇石館項目拆遷事宜,王答應幫忙,陳某某送給王真霖2萬元現金。2005年夏天,王真霖在其辦公室向陳某某索要手機,陳將現金一萬元送給王真霖,叫其自己去買。2006年年底,王真霖以其朋友治病需要錢為由,又向陳某某索要現金5萬元,陳答應並安排其出納代某某將5萬元現金存入王真霖指定的賬戶上,該5萬元被周某某支取消費。2007年國慶前,王真霖又以急需用錢為由向陳某某索要10萬元,陳將8萬元現金送到花溪碧雲窩賓館交給王真霖,王真霖將其中的6萬元用於自己一公司的經營,餘下2萬元用於日常消費。
在王真霖案發後,陳某某也曾向檢察機關供述,當時自己有求於王真霖,想盡快解決項目上的事,所以王真霖開口要錢時,自己都想辦法滿足他,16萬中有2萬是自己主動送的,有14萬是王真霖向其索要的,現在想起來也非常後悔,不應該送錢給王真霖,應當通過正當渠道反映解決自己公司的問題。
為給情人『治病』索賄30萬2006年花溪區按相關文件規定對區內煤炭資源進行整合,康某某將自己的花溪區麥坪鄉楓香樹煤礦申報技改。在報批過程中,花溪區煤炭關閉整合領導小組於7月5日以康某某的楓香樹煤礦技術條件不夠等原因不同意技改申報。康某某得知該消息後,通過王真霖的朋友劉某某請其幫助解決此事。
康某某隨後找到王真霖當面請求其幫忙,王表示會過問。後王真霖向主管煤炭資源整合工作的花溪區常務副區長諶某某打招呼,要求諶對楓香樹煤礦予以關注。諶當即表示可以確定有利於楓香樹煤礦的技改申報標准,即按煤炭資源量的多少來確定上報技改名單,王真霖表示同意,並叫諶將該建議提交區委常委會研究。2006年8月4日,王真霖主持召開了區委常委會,會上確定了有利於楓香樹煤礦的技改標准。10月,花溪區煤炭資源整合方案出臺,楓香樹煤礦技改申報獲區裡審批。12月31日,花溪區煤炭資源整合方案獲省政府批准,楓香樹煤礦技改申報最終獲批。
2007年3月,王真霖一情人周某某找到王真霖,稱其要做心髒手術,需要30萬。隨後王真霖找到朋友劉某某,稱自己一朋友要做心髒手術,請其幫忙找30萬。劉某某表示自己只有10萬,但可以找康某某幫忙拿20萬,王真霖表示同意後就拿了一個銀行賬號給劉某某,而這個賬號也是周某某給王真霖的銀行賬號。隔了沒多久,劉某某就先匯了20萬元到賬上,隨後又叫康某某到辦公室找到王真霖,拿了一張10萬元的銀行卡過來,還附了一張寫有密碼的紙條。王隨即將該卡交給周某某使用。
據了解,對待自己的情人周某某,王真霖下足血本,在法院審理查明的3樁犯罪事實中,就有2樁王真霖是為了給周某某治病而主動向對方要錢,並將得來的錢都用於周某某所謂的『心髒病』手術上。但周某某僅拿了其中很小一部分用於治療,其餘的全部被其用於購物,國內、國外旅游,並將錢全部揮霍一空。
據記者了解,周某某是花溪某單位職工,在2003年左右通過工作關系認識了王真霖,王真霖當時經常主動和周某某聯系,並表示好感。周當時離婚不久,心中比較煩悶,經常向王真霖傾述這些煩惱,兩人的關系越走越近,很快就發展成情人關系。
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法院審理認為,王真霖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務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6萬元,其中索賄的金額為人民幣44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應予以確認。其中王真霖具有索賄情節,應從重處罰,鑒於其認罪態度好,可以酌情從輕處理,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貴州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