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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農民王好讓遭歹徒報復雙手被剁
他舉報了三個搶劫犯。不想一名劫犯被抓後又逃脫,回來砍下了他的一雙手。他認為警方在此事中存在瀆職,從而導致了劫犯的逃脫。警方現已分三次以各種名義給了他41萬餘元,但他認為這還不夠。他表示,警方至少應該再給他30萬元。
他叫王好讓,是河南周口市鄲城縣白馬鎮胡寨行政村王莊村人,一個朴實而勤勞的農民。事發前,他在深圳、杭州等地賣水果,小生意做得也算紅火。而今,雙手斷去,不但生意做不了,日常生活都難以自理。這讓個性倔強的他苦悶不已。
13日深夜,羊城晚報記者和王好讓在鄲城賓館的一個房間裡相對而坐。隔壁的房間,就是2007年7月他舉報劫匪時跟公安機關說明情況的地方。三年過去,一切都已不同。尚未開口,王好讓的眼角已有淚痕,他假裝望向窗外,然後不經意間擦了一下眼睛,繼而微笑著轉過頭來:『我們說吧……』
1
挺身舉報
『只因他欺人太甚』
王好讓說,他本是不願惹事的人,但劫匪王長在等人實在欺人太甚,纔讓他動了『惹事』的腦筋。對於他所舉報的那個案件的詳細過程,王好讓至今仍記得很清楚———
2003年12月16日,一直在沁陽市西向鎮供電站建築工地打工的董留柱請假返回老家。他跟自己的『乾親家』王佔偉提起,他的老板,也就是西向鎮供電站建築工地承包人杜進雨前一天拿了個大密碼箱回了工地,裡面有一個大皮包,皮包裡面都是錢。除了發了一部分工資外,還有很多……
王佔偉聽了很是心動,隨後兩人又找來了同村的王長在,三個人去買了手電、刀具等,便返回了沁陽,他們動手的時間,選擇在晚上———12月18日夜,三人翻牆進入杜進雨的房間,搶走現金12.5萬元,是為震驚沁陽的『12·18大案』。
沁陽警方隨即展開偵查,但苦於沒有線索。而此案在數百公裡外的鄲城,在王好讓所在的村子裡,卻是個幾乎盡人皆知的事情。但,沒有人敢說。王長在搶劫之後買了一輛面包車,帶著一乾『兄弟』四處橫行,氣焰越來越囂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多街坊都這樣說。
不想,忍讓帶來的是變本加厲。2007年7月,王好讓的弟弟、侄子與王長在兄弟發生糾紛,王好讓的侄子和王長在雙雙受傷。『我侄子的下肢全部都是子彈碎片,有70多個,實在是慘不忍睹』,王好讓說,他已經無法容忍,於是決定舉報王長在。
2007年7月6日,王好讓與沁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長王偉取得聯系,舉報了四年前那起搶劫案作案者行蹤。稍後,警方在王好讓的帶領下,先去浙江抓了董留柱,後又抓獲王佔偉。而此時的王長在,則因為在與王好讓的侄子衝突中被紅纓槍紮傷,住進了醫院,警方隨即對其進行現場監控。
2
疑犯逃了
在警方監控下從醫院逃逸
不想,住院期間的王長在極不安分。他趁工作人員不注意,吞下了一支體溫計。此後,王長在的家屬以此為由,不停衝擊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衝突平息後,王好讓去問公安機關准備怎麼處理。『沁陽公安機關說計劃在王長在治愈後再實施抓捕,公安局繼續派人在現場監控。』
『我當時就覺得這樣不妥,』王好讓說,『首先讓他把溫度計吞下去就說明公安機關存在疏忽,吞下溫度計之後沒有實施抓捕則是更大的疏忽,從而給了劫匪逃跑的機會。而他一旦逃跑,則最危險的人就是我,所以我當時就很擔心。』
2007年7月12日,王好讓再次去醫院時,聽到了他最不想聽到的消息———王長在於前一日逃跑了。王好讓害怕王長在打擊報復,立即打電話給沁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長王偉,希望加大追捕力度。稍後,公安機關發布對王長在的網上追逃。
私下裡,王好讓也繼續追蹤著王長在的下落。他發動了很多朋友來做這個事情,在他看來,此事性命攸關。王長在不落網他難以安心。而此時的王長在,根據劫案後事發時間等種種跡象,也把目標鎖定在了王好讓的身上,想把他弄『殘』。一場『暗戰』就此開始。
2007年9月,王好讓從朋友那裡聽說王長在藏身在安徽亳州,便向亳州警方報警,但該次沒能抓獲成功。稍後,王好讓又獲悉王長在回到白馬鎮,他又前去打探,確認後再向沁陽當地警方報案。不想,這次又被王長在僥幸逃脫了……
3
雙手被剁
狹路相逢遭群毆之後
兩次抓捕不成,王好讓越來越擔心。2007年10月11日下午3時許,騎摩托車從親戚家回家的王好讓遇到了正開著車在街上『游蕩』的王長在。當時,王長在的車上有7個人,這些人看到王好讓分外眼紅,帶著罵聲拎著鋼管就衝了過來。
『你看這褲子上,大大小小十來個洞,都是被他們用螺紋鋼打的,到現在我還穿著,就是想給大家看看他們到底有多狠,』王好讓如是告訴記者,『我當時只能拿手抱著頭躲,但他們人太多,我是躲無可躲。』
『這次打罵之後,他們又把我架上車,帶到了七公裡外的一個小橋上,然後把我放下來,第二次打我。這次比上一次又多了一輛車,兩個人。而王長在的手裡,則多了兩把大菜刀。我當時還是不停地用手護著腦袋,但忽然之間就感到那刀砍下來了,先是右手,後是左手。我當時都沒回過神,感覺胳膊一涼,就斷了。』
王好讓仍清楚地記得,砍完之後,王長在很是自得,『他拎起兩只手的中指,然後把它們扔到了車上。後來,他們把我的手和他們的刀一起扔到了安徽河南交界地帶的一條河裡。』『他們把我扔到了一個距離醫院500多米遠的地方,當時我的胳膊仍然血流不止,我將兩只胳膊衝著天,連忙大喊「救命」。有醫院的護士出來看到我已經變成了一個「血人」,連忙把我送到急診室,輸血、報警……』
這件事情發生後,鄲城公安機關很是重視,當天出動40多臺警車展開地毯式搜索。稍後,他們在安徽的一個小鎮的小賣部將王長在抓捕歸案。其後,王長在被判處死刑,本案其餘兩名案犯也分別被判處重刑。而用槍射擊王好讓侄子的那個王長在的弟弟,也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
4
提出索賠
『40萬之外再加30萬』
事情仿佛已經結束了,但王好讓的心仍很糾結:『法院判處砍傷我的那些人賠償我68萬元,但這些人中很多人要麼缺父要麼少母,家裡情況都很拮據,根本拿不出錢來。直到今天,我都沒拿到他們一分錢的賠償』。『沒辦法,我只得向沁陽市公安機關索賠,如果不是他們讓王長在逃脫,我的手不會這樣。』
據沁陽市公安局領導此前介紹,當時民警認為王長在傷勢嚴重,不會輕易逃跑,放松了警惕,讓王長在有了可乘之機。事後,沁陽公安局參與辦案的8個警察都受到了紀律處分。刑警大隊長王偉被調任監管大隊長。王好讓認為,僅有紀律處分不夠,他堅持認為警察瀆職,並在近幾年堅持向政法機關控告。
王好讓還認為,公安機關還應該對其進行『進一步』賠償。據了解,自2007年以來,沁陽市公安機關已經以各種名義送給王好讓共計41萬餘元,供其治療、康復等使用。但王好讓認為,這些還不夠,他希望公安機關在此基礎上『再加30萬』,『這樣就和法院判幾名被告賠償的數額差不多了,雖然我也知道這不是一回事。』
據了解,對於王好讓的新的要求,目前公安機關還在進行研究。河南省政法委負責辦理此案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政法委正在敦促沁陽市公安局與王好讓好好展開協商,盡快妥善處理此事。
此前有關部門曾表示將在10月15日之前妥善解決此事。而王好讓則向記者抱怨說,自從聽了這個承諾之後,迄今仍無人主動跟他聯系協商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