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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紹昌唯一的財產就是這幢老屋
戶籍證明上表明他有個養女
浙江在線10月15日訊 據《青年時報》報道
接觸過施紹昌的人,總會不經意間聯想起影片《那人那山那狗》。
只不過主人公是一位六旬孤寡老人,而他所擁有的,也只是山上的一畝田,一棟老式瓦房,還有一條老狗。
但就在4年前,施紹昌突然發現,他不再孤單了。因為他的戶頭裡,竟多出一個14年來從未謀面的養女。
然而這對施紹昌卻並非好事。2006年9月,他找到村乾部提出想申辦五保戶。但被告知,他並不符合其中條件,原因就是戶頭名下不止他一個人。
那從未見過的神秘養女是誰?施紹昌五保戶申請能被接受嗎?約一周前,記者趕往當地采訪。
事件 孤寡老人申報五保戶受阻 他先天殘障沒有親人10月8日傍晚,施紹昌坐在門檻上,與記者聊起了他的煩心事。
他父母早逝,只留給他一套200多年的老房子。因為先天殘障,沒有一個姑娘願意嫁給他。『這麼多年了,我始終都是一個人。』施紹昌抽著旱煙,語氣低沈。
一旁的村民告訴記者,施紹昌日子過得清苦,村人常給他送些飯菜。村民不用了的二手電視機、手機,成了老人擁有的最新潮的東西。
但總有村民們『鞭長莫及』的時候。就在前幾天,老人突然暈倒在地,倒地昏迷了8個小時,纔自己爬起來向村民求救。
『最好的辦法是,是讓他申辦五保戶(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這樣大伙兒都放心了。』村民們你一句我一句地跟記者說。
戶頭下突然多出個養女申辦五保戶,施紹昌不是沒想過。
2006年9月,年近六旬的施紹昌找到村乾部,想申辦五保戶。但村乾部告訴施紹昌,根據申請標准,五保對象必須是農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但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而施紹昌並不符合其中條件,因為他戶頭名下不止他一個人。
施紹昌滿頭霧水,當天就跑到章鎮鎮派出所求證。果不其然,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上,有一名叫施小芳的家庭成員。與戶主施紹昌的關系一欄,赫然寫著『養女』。
回憶 14年前那件被淡忘的事 村長要他『名義上』認養小孩施紹昌想了很久,覺得這事或許和14年前村長、村支書的到訪有關系。
1996年冬天的一個晚上,時任村長的施月銓和村支書吳培根突然造訪施紹昌家。將門掩上後,兩人向施紹昌提議:『有個小女孩想在你戶頭裡掛靠一下,怎麼樣?』
吳培根說,村裡辦廠的吳老板的兄弟想收養一個孩子,但因為計劃生育政策,只能將小孩掛靠在單身漢名下。『兩位村領導向我打包票,說孩子不需要我自己養,我也就隨口答應了。』施紹昌後悔莫及地說。
兩天後,不識字的施紹昌在一張『要求認養小孩』的報告中,歪歪扭扭地簽上了名字。據施紹昌說,之後的收養程序他再也沒有參與過。
次日,村長吳培根給了施紹昌1000元。
所謂養女究竟是誰?
村裡流傳,施紹昌這個養女其實是在當地辦廠的吳老板的私生女。
這消息很快也傳到村裡養鴨專業戶王紹其的耳中。王紹其是當地有名的熱心人。聽聞吳某違反計劃生育,將私生女掛靠在老漢戶頭名下,王紹其拍案而起:『這閑事管定了。』
1997年4月,王紹其聽聞,吳某將女孩寄養在鄰村的保姆倪寶法家。當晚,他就摸黑趕到倪寶法的親戚家,讓倪寶法的兄弟等4人在一張寫明『施小芳是吳某私生女』的證明書上簽字畫押。
次日,王紹其手持證明書,來上虞市信訪辦『告狀』。信訪接待員從章鎮派出所調來施紹昌的戶籍資料,令眾人大跌眼鏡的是,施紹昌的戶籍檔案中,只有施紹昌一人。
對於吳某違反計劃生育的指控,上虞市信訪辦給予的回復是:經查,事出有因,查無實據。
聽聞自己的戶籍檔案並無變動,施紹昌便吃下定心丸。漸漸地,養女一事被他遺忘了。
可料想不到的是,10年後,這個養女又無端地蹦出來。
出路 找到『養女』本人或告失蹤 養女本人找不到了養女的出現,讓施紹昌申辦五保戶的事,陷入僵局。
2006年,施紹昌找到時任村支書的吳培根,希望他能出面找到吳某,並將施小芳的戶口牽走。灣頭村村委會出動大批人員,到紹興市內找尋吳某的新住處。但吳某告訴吳培根,全家輾轉得知施紹昌反悔掛靠戶口一事後,便不再收留施小芳。施小芳之後的去處,吳某一家閃爍其詞。
4年來,離家1公裡外的村辦公樓,成了施紹昌每天散步的必到之處。
村乾部們對施紹昌的困境卻無可奈何。『村裡總不能打破國家的規矩,為施老網開一面吧。』現任村支書的景少軍說。
2008年,景少軍曾帶領多名村乾部,趕到紹興去找吳某。遺憾的是,對方早已搬家。『現在我們能做的,就是每年為施老申請低保戶,讓他每月能領到180元的補貼。』
2009年,施紹昌聽從村民的建議,試圖通過上虞市民政局,取消和施小芳的領養關系。無奈,工作人員告訴他,領養證多年前就被人取走。工作人員還拿出一份有施紹昌簽名的領養申請,宣稱在白紙黑字面前,民政方面也沒有辦法。施紹昌接過領養申請,連稱奇怪:『我的字哪有這麼好啊?』
申請注銷周期太長那麼,派出所能否注銷掉施小芳的戶口呢?
章鎮派出所教導員陸紀明告訴記者,公民戶籍必須由當事人本人來申請注銷。也就是說,施小芳一天不出現,她的戶籍就沒辦法從施老的戶頭裡拿掉。
『也不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的,就看施老能不能等了。』陸紀明告訴記者,施老可到當地法院申請死亡、失蹤證明,只要在受理日起一定年限內,未發現失蹤人員活動跡象,公安機關可憑借死亡、失蹤證明,注銷失蹤人員戶籍。
派出所的建議,施老不是沒想過。但他告訴記者:『我已經老了,怕是等不及了。』
結果 記者跑腿促成『特事特辦』10月8日,在時報記者的協調下,上虞市民政局、章鎮民政辦同意為施老開通綠色通道。只要章鎮派出所出具一張施紹昌獨居多年,與施小芳並無實質領養關系的證明,民政部門願意『特事特辦』。
昨日,施紹昌給記者打來電話稱,章鎮派出所本周已經到灣頭村進行調查取證了,證明一周內就可出具。『事情進展順利的話,可能一個月內,我就能住進敬老院了。』施紹昌高興地說道。(梁東波施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