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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大興首起滅門案凶犯李磊,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宣判後,李磊未表示是否上訴,即被帶出法庭。李磊的叔父和幾名親戚在旁聽席上旁聽了宣判,面對眾多媒體記者的輪番詢問,其叔父等人均表情冷漠,不發一言,並在宣判後一起離開。
因李磊父母、妻子、妹妹、兩個兒子的死亡,李磊的奶奶、姥姥、岳父母共提出450萬餘元的索賠。今天上午,法院對刑事附帶民事索賠一並作出判決,4名民事索賠原告共獲判賠償350萬元左右。
法院審理後查明,李磊長期因瑣事對家人不滿遂起意殺人,先持刀殺死妻子,然後到妹妹房中,殺死正在上網的妹妹。隨後,李父聽到動靜,前來敲李磊的房門,李磊又殺死父母,然後又殺死自己的兩個孩子。作案後,李磊以去南方考察餐飲市場為名,叫朋友一起去深圳和海南,後在海南被抓獲歸案。
李磊在法庭審理中,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未提出異議。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為:李磊一貫表現良好,此案發生的深層次原因是由於家庭瑣事引發的家庭矛盾,且到案後李磊認罪悔罪,請求法庭在量刑時酌情予以考慮。
一中院認為,李磊因不能正確處理與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6名近親屬死亡,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檢方指控李磊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指控罪名成立。對李磊的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縱觀本案,李磊所采取的手段已遠遠超過一般社會常識所認可的處理家庭矛盾的方式,特別是考慮到被李磊殺死的被害人包括其父母、妹妹、妻子及尚未成年的兒子在內的6名至親,其行為已嚴重地破壞了人倫綱常,突破了社會道德底線,因此其認罪悔罪情節不足以成為對其從輕處罰的根據。該院據此判決李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外,李磊被判賠償其奶奶楊振芬因其父李漢朝死亡造成的經濟損失56萬餘元;賠償其姥姥周至芬因其母向國華死亡造成的經濟損失54萬餘元;賠償楊振芬、周至芬因其妹妹李燦死亡造成的經濟損失53萬餘元;賠償其岳父母王金成、侯玉琴因其妻子王美玲、兒子李志恆和李銘陽死亡造成的經濟損失169萬餘元;賠償楊振芬因處理死者喪葬事宜造成的經濟損失11萬餘元。
李磊目前有交通事故賠償、欠款糾紛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三起案件的賠償款。法律專家介紹說,在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後,如果李磊不提起上訴,下一步應對李家的財產進行析產,看哪些財產是李磊個人的,哪些是應被李磊的奶奶、姥姥和岳父母所繼承的。只有李磊個人的財產,纔能作為三起案件的賠償款。
記者
手記
但願別再有『李磊』
激情犯罪年年有,丈夫殺妻子、兒子殺父親等各種以親人為目標的凶殺案並不鮮見,但是,像李磊這樣,把至親家人『一網打盡』的極端案例,還真是頭一起。
李磊制造的慘劇,給大家帶來什麼思考呢?從李磊的成長經歷來看,隔代撫養使其從小備受嬌寵,性格倔?,以自我為中心。上學後從奶奶家中回到父親家,其父脾氣暴躁,對李磊管教嚴厲,但教育子女方式不當,李磊每次挨打從不挪動身子,也不求饒。父子倆缺乏情感溝通,李父不善於表達對兒子的深厚情感,李磊則從小就對父親充滿怨恨,弒父情結自小有之。
可悲的是,從某種程度來說,李磊屬於『混社會』的。他開發廊,曾因有人騷擾發廊女而騎摩托追打對方;他開公司專門經營信用卡套現,這屬於違法行為;他還經營捏腳按摩等生意。這些所謂生意上的成功,讓他更加自大,聽不得父母和妻子的嘮叨,聽得越多心裡越煩,積憤越多,使他在處理家庭關系時自私狹隘,感情偏激,人格處於不健康狀態。而從他作案的手段來看,殺死6名親人都是割喉,一刀致命。案發後鮮有悔罪行為,受審時甚至眼睛都不向其叔叔處看一眼。李磊的凶狠本性,使他在類似的激情犯罪動機中,作出了和其他激情犯罪不一樣的結果。
但願今後,別再有『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