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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閉幕的全國人大十七次會議完成了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的報告,報告建議,政府應為低收入家庭發放房屋租賃補助。同時應加快保障房立法進程,將住房保障納入法制化軌道。(《華西都市報》10月31日)
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通過收取稅收來扶助貧困,降低貧富差距,保障每一個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都是國家應盡的義務。因此,全國人大提出『政府應為低收入家庭發放房屋租賃補助』,可謂是切中肯綮,值得稱道。而廣東中山市更是在今年2月就出臺了《關於完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政策的通知》,開始給低收入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最高租賃補貼標准達700元/月。我們所擔心的在於,這種房補的新政,會不會又成為某些官員和富翁的又一場盛宴?既讓納稅人額外埋單,又讓『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馬太效應再現。
以經濟適用房為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一種比較好的住房保障措施,但不幸的是,在各地,某些官員和既得利益集團無時無刻地在覬覦經濟適用房。如鄭州市龍鑫苑小區有388套經濟適用房,其中面積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復式住宅。但是,這個不像經濟適用房的小區,其數百套住房根本沒落到低收入家庭手中,其中126套被鄭州市直某機關『團購』。而像鄭州這樣的騙購經適房的事件,在許多地方都存在,並非孤例,原重慶高官文強有16處房產,其中居然有一套經濟適用房。
有官員覬覦經濟適用房,某些富翁們也不甘落後,他們同樣可以通過權力尋租或者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的手段來獲取經濟適用房。在深圳,為經濟適用房的桃源村三期地下停車庫裡,停著相當一部分20萬元以上的車輛,其中不乏寶馬、奔馳、奧迪、大富豪、凌志等名車。這些富翁們到底怎麼搖身一變成中低收入者,又怎麼成為經濟適用房的對象,我們不得而知。
除了經濟適用房,就連作為保障窮人生存的低保,居然也成為某些官員與富翁們的盛宴。吃低保在一些地方居然成為了有身份的象征,有吃低保者自稱『吃低保不意味著你是低收入戶,而是意味在地方上有關系。沒有關系,窮得叮當響也吃不到低保,有關系,富得流油低保照吃。』
可想而知的是,在目前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監督與制約,腐敗仍然高發的時期,一旦房補確定為政府的政策並在全國得以推廣,房補也逃脫不了成為某些官員與富翁的盛宴的命運。所以,在出臺房補政策前,得多想幾個如何防范的辦法。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加大打擊力度,將騙購經濟適用房、騙低保、騙房補等規定為騙取公共福利罪,給予刑事處罰。(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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