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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社區了解到,恂園南裡二棟業主所遇問題並非個案。塘沽貽正嘉合物業工作人員也曾遇到同樣的問題。『塘沽信陽裡9棟有位業主家裡客廳的燈口都變成水龍頭了,每天不能開燈,就這樣樓上業主還不讓工作人員進門維修。』一位物業維修師傅告訴記者。
『大家都是鄰居,不是我們不講情面,而是有難處。』家住塘沽和平裡的劉女士向記者訴說『樓上業主』的苦衷。維修人員上門檢查,把衛生間的地板都撬開了,地磚壞了好幾塊,剛裝修的房子被弄得亂七八糟。
紅杉律師事務所張福苓律師告訴記者,《物權法》第71條規定,『樓上業主有義務配合維修,如果禁止維修人員入戶,就侵害了其他業主的權益,從而觸犯法律。』張律師表示,根據維修人員入戶檢測結果分析,如果是樓上裝修有缺陷導致樓下產生損失,樓上業主須承擔賠償責任。如漏水原因是公共部位水管出現問題,業主須配合維修,費用由物業承擔。(記者張文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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