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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業主指認打人保安,保安被民警帶走時不願上車。 |
民警將打人保安帶走。 |
另一名打業主的男子被警方帶走。 |
一名業主被打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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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擅自提高地面停車場停車收費標准,遭到盛潤白宮小區眾業主的強烈抗議。昨天中午,百餘名業主為停車問題與保安多次發生肢體衝突,一業主被打傷送入醫院。
事件:物業擅提停車費,業主不滿
昨天11時,記者來到盛潤東塔停車場。在北入口處,記者看到豎著一個牌子,上寫有『停車收費公示』,根據省發改委2005年1881號文和鄭州市物價局鄭停管許字1117號文,收費如下,小車:滿20分鍾至3小時3元/輛,滿3小時至6小時6元/輛,滿6小時至24小時內15元/輛,滿24小時20元/輛。
盛潤物業公司的李女士告訴記者,小區建成後,這個廣場讓業主免費停車,今年4月,按一車一次4元收費,但業主不同意,就沒對業主執行,10月,物業公司通知業主,可持房產證每戶辦一張2160元的停車年卡,或者購買100張3元的停車卡,但業主仍嫌太高,很少有人辦,從11月1日開始,物業開始按現在地面停車場公布的新標准收費。
在東塔一樓大廳內外,60多名業主對盛潤物業公司擅自制定地面停車場收費標准很氣憤。
業主孫先生說:『物業提高收費標准應征求2/3以上業主同意,可現在沒一個業主知道此事。按他們定的標准,業主一天最少要交12元,這種收費不合法!』
業主吳女士說:『昨天中午23樓一業主出車被攔住強行收費,業主質問時與保安發生衝突,幾個保安把業主的左眼眶打傷了。』
業主李女士說:『昨晚,20多名業主的車因進不了停車場,臨路停放,被交警貼上罰單。』
現場:業主、保安多次發生肢體衝突
11時40分,百餘名業主聚集在東塔大廳內外和多名保安對峙。11時50分,雷、李兩業主開車由西出口欲出停車場時,被4名保安和8名物業公司的女士堵住。雷、李兩業主各給保安交6元停車費後纔得以開出停車場。
雷先生告訴記者:『我們一天兩次甚至三次開車回來,過夜還按20元收費,這麼高的停車費誰承受得了?』
突然,一業主接到保安打人的電話,眾多業主立即跑向東邊。在東塔大樓門西邊記者看到,一名30多歲的男業主被兩個保安架著胳膊,另有10多名保安進行毆打。眾業主一哄而上,保安很快撤離,業主攔下兩個架業主胳膊的保安。
混亂中,一艾姓業主腰部被多名保安毆打,手機被穿便衣的保安掏走,眾業主一直追到11棟樓前,纔把穿便衣保安堵住,後交民警帶走。
此後,業主和保安又發生多次肢體衝突,場面一次比一次混亂,直到中午1時,120急救車先後把傷者送走,未來路派出所民警再次到場,纔制止了現場的混亂局面。
說法:地上停車場收費,業主說了算
昨天下午,記者采訪了金水區物價局的海女士。她說:『小區地面停車場應首先滿足業主使用,對外來車輛怎麼收費也應由業主說了算。具體漲多少,怎麼收,物價部門對物業公司沒批標准,全市都是統一的。地上停車場要提高收費,不是由物業說了算,而是由業主說了算。』
而盛潤白宮小區的業主告訴記者,幾十家業主和企業聯名要求成立業委會,可物業公司一直不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