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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階梯電價:必然會導致漲價嗎誰在獲益?
近來,網絡上出現的一系列流行語反映了公眾的智慧與幽默:『姜你軍』、『蒜你狠』、『豆你玩』、『糖高宗』……
在這些看似輕松的詞語背後,卻更多體現了老百姓對物價上漲的擔懮和無奈。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9月份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上漲3.6%,創下23個月以來的新高,環比上漲0.6%。
價格上漲對人們的生活影響有多大?應當如何看待當前價格調整及其走勢?針對近期引起社會關注的用電、供暖、天然氣等領域的價格調整,本報記者深入采訪了居民、專家、企業和相關主管部門。
——編者
階梯價必然導致多花錢?
『無論執行哪一方案,我們的生活負擔肯定要加重了』
近日,『電價如何調整』成了老百姓心頭繞不開的一件事。10月9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居民階梯電價方案征求意見,分為每月超過110度與140度就漲價兩種,每個方案都實行三檔遞增,其中第一檔電量將分別覆蓋70%或80%家庭月均用電,此檔電價保持不變;最高檔超額電量每度上漲不低於0.2元。據國家發改委統計,截至10月21日征求意見結束之時,有61%的群眾支持現有方案。但時至今日,相關爭議遠未結束。
有網友在論壇上說,這兩年進入了『漲時代』:先是房價『驢打滾』般翻番漲,接著便是『豆你玩』、『蒜你狠』。漸漸地,日用生活品開始漲價,人吃的油漲了,車用的油也漲了。現在百姓用電又要漲價,如果說成品油漲價還沒有關乎所有人的利益,那麼試看普天之下有幾人不用電?
實行階梯電價,必然會導致漲價嗎?
吉林長春市民蓋勇范說,現在城市居民家庭大多有電視、冰箱、洗衣機等基本家電,不可能像趙本山小品裡說的只有一件家用電器——手電筒。一臺冰箱每天就得1度電,一個月是30度電,再用上洗衣機、電飯煲、微波爐之類的電器,不知不覺就超過了110度電,『按發改委的方案,假設將第一檔電量定在110度,肯定要比現在多交電費了。』
湖南長沙經營小超市的李先生跟記者算了筆賬:由於家庭收入一般,他們家老中青三代一直擠在一套房子裡住,用電量也比一般家庭多些,每個月都在250—300度之間。『無論執行征求意見的哪一個方案,我們肯定在第一檔電量涵蓋的70%或80%家庭之外,生活負擔肯定要加重了。』李先生說。
有業內人士表示,國家發改委此次出臺階梯電價政策時機並不合適。為啥這麼說?現在國家鼓勵新能源車尤其電動車發展,如果電價提高,那麼電動車的普及就有問題;國家擴大內需,實行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等政策,電價高了,農民所享受的那麼一點家電補貼又被掏出來了。
『說居民用電價格一直很低,多年沒做調整,那麼通貨緊縮時怎麼不調整?當前好多領域都在漲價,通脹預期趨強,何必非在此時湊熱鬧,這不是在加劇通脹預期嗎?』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專家說。
吉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孫少岩並不反對實行階梯電價,他認為發電是有成本的,煤價在上昇,出於補償成本的需要,提昇電價也有其必要。『但是,如果細讀發改委提供的兩個指導方案,卻有變相普漲之嫌,沒有對用電少的實施降價,只有對用電多的漲價。』孫少岩說,只見『劫富』沒有『濟貧』,這是打著『階梯電價』的幌子實施漲價,其正當性與合理性令人懷疑。
怎樣設置方案更加合理?
提倡節約用電值得肯定,但方案沒有厘清『誰在浪費電』
根據國家發改委此前公布的國別間的電價比較,2008年世界主要國家居民千度電價分別為:德國263美元、英國231美元、日本176美元、法國169美元、美國114美元、韓國89美元以及中國69美元。橫向看,中國的電價無疑在國際上處於較低水平。
然而,如果將電價與當地人均國民收入進行比較,得出的結論截然相反。按2008年德國人均國民收入42440美元計算,其千度電價佔人均國民收入的比例為0.62%,美國的這一比例為0.24%,相比之下,中國則為2.49%。按照這個相對價格來看,中國的電價是德國的4倍多,是美國的10倍左右。
業內專家認為,近年來中國經濟保持高速增長,但依然有相當一部分人群是低收入者,資源性消費的增加對他們的生活質量有很大影響。如果要實行階梯電價,一定要考慮到低收入人群的實際困難。
『長期以來,農村居民用電價格高於城市居民,這很不公平。』孫少岩說,實行階梯電價不是不可以,但應在不過度提高平均電價水平的前提下,將多用電者多交的電費補貼給少用電者,即通過提價讓富人多交電費,同時通過降價讓窮人少交電費。但是,按照國家發改委的這兩個方案,平均電價水平漲了,總體電費收入高了。
要說實行階梯電價是為了節能減排,湖南省某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張先生對此頗有異議。他說,政府機關、社會團體浪費電的現象更嚴重,『一些人的電腦天天開著機,有的辦公室經常燈火通明卻空無一人,這部分電價為何不多收費?』張先生建議,政府應該拿出補貼鼓勵居民家庭使用節能燈,在市政設施、公共場所則應該加大限電力度,『那些公共場所的耗電量非常驚人。』
湖南師范大學商學院教師李學兵認為,一項政策的出臺過程必須透明,讓利益相關方進行充分討論,而檔次電量的設置必須進行充分的論證和評估。政府提倡節約用電值得肯定,但現在引起這麼多負面評論,主要在於方案沒有厘清『誰在浪費電』,反而把矛盾指向剛性消費的普通居民,讓人很不理解。
孫少岩說,像長春這樣的東北城市,夏天基本不用空調制冷,冬天的暖氣是水暖,而武漢這樣的南方城市,夏天離不開空調,冬天沒暖氣,需要電熱器乃至空調制熱,那麼電價調整對武漢的居民影響就比長春大。
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經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吳鍾瑚提出,階梯電價選擇的基准電量應隨著經濟水平而提高。此外,在水電、風電等資源豐富的地區,國家應提高基本用電量,鼓勵居民使用清潔能源,防止居民因電價提高而選擇高碳能源。
電價調整究竟誰在獲益?
電力企業一方面說有虧損、要補貼,一方面卻普遍享受高工資、高福利
近年來,供電企業乃至發電企業一方面說電價低、有虧損、要補貼;另一方面行業內卻普遍拿著遠遠超出社會平均水平的高工資、高福利,日子過得舒舒服服,甚至某些地方的電力公司大樓都是當地的標志性建築。長春市民朱晶說,很多人其實並不在乎一度電提高一分錢或者幾分錢,不滿情緒主要是針對行業壟斷。
『農產品漲價,農民還能從中得到點實惠,我們認了。電漲價,憑什麼呀?他們「電老虎」揮霍的錢還少嗎?』朱晶說。
據了解,在我國目前的電力體制下,發電企業和供電企業已分家。供電單位是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兩家公司,發電企業發出的電要競價上網,纔能和終端用戶見面。在吉林白山一家水電企業工作的王文軍認為,實行階梯電價後,多交的電費先是進入了電網企業的腰包,如果電網企業利用發電企業相互競爭的局面,不提高電的入網價格,那麼居民多交的電費就到不了發電企業手中,也就無法補償發電成本。
孫少岩說,電網企業作為國有企業,有責任向社會公開其真實成本,接受公眾監督。目前政府決策部門尤其是價格部門缺乏獨立的、具有足夠行業知識的人纔隊伍,這樣就很難避免政策不受壟斷企業的影響。
對社會各界的質疑,湖南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湖南是個農業大省,農村用電量相對於城市來說比較低,因此主要是城市居民可能增加電費支出,『一個月一二十元錢,應該說影響並不大。』對於社會上反映的實行階梯電價電力使企業獲益最大的說法,他表示:『我國廠網已分開,電網並不能得到多少錢,增加的收入主要用於煤電聯動開支,用戶電表改造也需要一大筆資金。』
一旦實施階梯電價,電力企業也會面臨很多問題。這位負責人說,一是全省用戶的電表都要統一進行改造;二是抄表時間給電力公司帶來挑戰,因為這要求抄表時間必須每個月非常精確和固定,不然就會給用戶的當月電量造成究竟應該劃在第幾檔的問題;三是營銷部門必須重新進行調查設計預購電用戶怎樣按階梯電價繳費。
部分國家電價政策一瞥(延伸閱讀)
美國實行階梯電價收費機制,並對夏季和冬季實行雙軌制,各州電價相差也比較懸殊。例如,在夏季,賓夕法尼亞州規定500度以內用電量每度電價為14.72美分,超過500度則為16.74美分;亞利桑那州起檔電量放寬到700度,在這一標准以內每度電價10.6美分。
日本根據居民每個月的用電量將電價劃分為三個檔次,各地電力公司對每檔的定價略有差異。以東京為例,用電量在120千瓦時以內的電費是每千瓦時17.87日元;用電量若超過120千瓦時,但又不滿300千瓦時,超出部分的電費價格以第二檔來計算,每千瓦時的價格是22.86日元;用電量超過300千瓦時,每千瓦時24.13日元,比第一檔高出了35%。
韓國居民階梯電價細化為六檔。根據現行階梯電價表,以每戶為單位,每100千瓦時為一個跨度,按六檔劃分電價。在1千瓦時至100千瓦時區間,每千瓦時電價是55韓元。此後每100千瓦時區間的用電價格分別是114韓元、168韓元、248韓元和366韓元。一旦超過500千瓦時,用戶需承擔每千瓦時644韓元的超高價。
個別國家為保障低收入群體用電需要,還設置『生命線電價』,如日本中部和關西電力分別對居民月用電量8度和15度以內部分實行免費。美國也有同樣的生命線電價政策,即政府對低收入居民實行特殊照顧,對在生命線用電量以下的每戶每月用電量,規定一個較低電價;對超過生命線用電量限額的用戶,逐次累進提高價格。
『階梯』應能上也能下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壟斷行業的經營壓力加大,應對這些壓力,須強化技術昇級、優化管理、削減經營成本等手段。如果動不動就打漲價牌,一味將成本轉嫁給用戶,老百姓就難免意見大
最近,網上的一則新聞引起人們關注:重慶開縣74歲的老人張開田5年只用了6.1度電,被稱為『史上最節電的人』!張開田無兒無女,住在山上兩間簡陋的磚瓦房裡,在兩間房的房頂,各掛著一個已經滿是灰塵的5瓦燈泡,這是家中唯一的電器……為節約用電,『老人天亮起床,天黑就睡覺,基本上不開燈。』
表面看,人們關注的是老人家的節約意識,實際上,感觸最深的是農村貧困人口生活的無奈和辛酸!
湊巧的是,有關部門日前出臺電價調整方案,擬在全國對居民用電推行階梯電價。電量檔次的劃分提供了兩個方案。據稱,這兩個方案均能保證70%以上的居民不增加用電負擔。然而,這項動議甫一出臺,就頻頻遭到質疑。因為無論按照哪個方案,階梯化電價唯一的選擇就是——只上不下!即便是用電量最少的低收入人群,也無法減少用電負擔。
根據目前的調價方案,各地第一檔電量價格不變,覆蓋70%—80%的居民用戶,顯然,這意味著至少20%—30%的居民用戶面臨電價『提價』的現實;而對第一檔70%或80%的用戶而言,電價也只是『保持穩定』而已。也就是說,即便像張開田老人,都不能從這樣的改革中受益。
事實上,無論采用哪種方案,實行階梯電價後的受益者只有一個,這就是供電企業。有人計算,2009年我國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合計4571億千瓦時,根據第一套方案,將30%的用電量提價,假設平均提價0.125元/千瓦時,以2009年居民生活用電量的30%計算,電網企業將每年增收約170億元。
應當說,在居民用電收費制度中實行階梯電價,是提高公眾節能意識、鼓勵合理消費能源的有效手段。可是,為保護低收入群體利益,在實行階梯電價的發達國家,一般都制定階梯電價下限,用電量低於下限的居民甚至可以免繳電費。而我國有關部門擬推行的階梯電價,目前看並沒有這方面的考量。有調查顯示,相對平均工資而言,我國的電價相當於發達國家的4.5倍。在住房、醫療、教育、衣食用行等生活成本齊漲的今天,作為一種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和公共產品,如果階梯電價的『階梯』只上不下,就不能不引起警惕。
近年來,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價格改革的呼聲日漲。在有關部門宣布擬在全國實行階梯電價後,10月28日,北京市宣布近期將組織天然氣價格聽證,每昇天然氣最高擬漲價0.27元。毋庸諱言,現行資源、能源產品定價機制必須調整,但如果水、電、氣等價格漲幅過高,必然會引起連鎖反應,強化通脹預期,增加普通消費者的生活負擔,甚至會影響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壟斷行業的經營壓力加大,這種壓力主要是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的陣痛;克服陣痛,須強化技術昇級、優化管理、節約成本等手段。如果動不動就打漲價牌,一味將經營成本轉嫁給用戶,這無異於開錯了處方,選歪了方向,老百姓不滿意,在所難免。(杜海濤)
林伯強:階梯電價政策引起爭議的反思
發改委推出的階梯電價政策已經進入意見整理反饋階 段。盡管 無論 從經 濟學、政治學或社會學的角度來思考,階梯電價政策都不失為居民電價的一個突破口,是有利於公平和效率的價格機制,但是反對的聲音也比較大,主要原因是反對漲價。
現在有兩個需要反思的問題。第一,就是政策推出的策略問題;第二,就是階梯電價可能的改進方式。當初我們在設計階梯電價時,都把漲價認為是理所當然的,而沒有考慮到民眾的不理解,以及可能的反對的聲音。
首先,如果改變階梯電價政策推出的方式,可能就是另一番局面。試想,如果像以往那樣,首先公布一個平均每度電提價幾分的方案,之後,再推出階梯電價,其推行可能就相對容易。第二,就是可以把階梯電價設計成『有下有上』。即把第一檔電價往下調,第二和第三檔的電價往上調,使階梯電價針對高收入人群的特征更加明顯。如果這麼做,民眾就不會把階梯電價看作是一個『變相』漲價的政策。
此外,此次階梯電價改革的主要阻力來源於中、低收入人群,因為只有低收入人群纔明確知道其用電量和電費,而富人對電價並不敏感。因此,另一個階梯電價設計的可能策略是,在階梯電價推行的初始,可以把第一檔的電價水平設得低些。因為用電量伴隨經濟增長和收入增加而增加,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即使電價保持不變,只要用電量逐年增加,進入更高檔次的用電量會逐年增加,從而提高整體居民電價水平。按照目前居民用電每年超過10%的增長率,這一策略是可行的。
因此,今後政策改革的設計需要充分考慮政策影響的人群以及阻力來源。
中國的居民電價改革比較難,除了電價是一路上行和公眾不知道供電成本之外,還跟電力企業的國有壟斷有關。
電廠是國有的,即使虧損也絕不可能不發電。那麼,即使電價不漲,我們也不會缺電,為什麼需要漲價?當然,電力是公用事業,政府對漲價必須嚴格監管。提倡階梯電價,有利於公平和效率,促進節能減排,大前提就是電價必須要漲。至於為什麼要漲價,道理在哪裡,背後的成本是怎樣的,政府應當和民眾講清楚。
總的來說,階梯電價在推行的過程中,不僅需要兼顧公平、特殊性以及季節性的問題,還需要考慮推出的方式與策略。可以預見,隨著政府對民眾聲音關注程度的加深,今後中國的價格改革將越來越充滿挑戰性。
階梯電價作為一個價格機制能否被成功地推出去,接下來最困難的環節就是聽證,國家要和老百姓解釋清楚成本的問題,以及為什麼要漲價。
而目前難度最大的就是,國家電網的成本難以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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