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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市長黃奇帆說,重慶是一個大城市和大農村並存的直轄市,城鄉統籌是重中之重的問題,這既是重慶發展要解決好的問題,也是改革要突破的問題。城鄉統籌我們覺得要做好五件事:一是實現城鄉統籌一體化的基礎設施,二是實現城鄉統籌一體化的公共服務,三是實現城鄉統籌一體化的社會保障,四是實現城鄉統籌一體化的要素市場,五是解決好農民工的戶籍問題。
前面三件事是政府的公共財政怎麼為農村服務的問題,第四件事是市場體制深化改革的問題,而解決好農民工的戶籍問題則需要我們通過改革來進行突破。農民工的戶籍問題是過去30年我國城市化、工業化沒有解決好的問題,大家要知道,城市化、工業化的進程不是城市人口自我拔高、自我改善的過程,其本質應當是農民進城成為城市居民的過程。當一個地方,如果農民進城的過程,進入了最後的平衡階段,也就是所謂劉易斯拐點出現的時候,城市化的過程基本完結,城市化過程結束之後城市還會發展,城市還會改善,但那個改善就是城市的自我發展問題,結構調整問題,不叫城市化。在這個意義上講,我國過去30年,有2億多農民從農村到了城市,在城市裡工作,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已經從原來20%左右上昇到現在的46%。
重慶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也從直轄初的28%上昇到今年的53%。但是我們戶籍意義上的城市化率,10多年前是百分之二十幾,現在也還是百分之二十幾,重慶是這樣,全國也一樣。兩種城市化率的差異20%左右,這20%就是農民工現象,他們算常住人口的時候是城市人口,算戶籍人口的時候是農村人口。
農民工的問題如果不解決好,會帶來很多具體問題
黃奇帆說,重慶之所以要把農民工的問題作為重慶城鄉統籌的突破口,要堅定不移搞好,是因為農民工的問題如果不解決好,會帶來很多具體問題。比如,一個農民到城裡打工10年、20年,到了年紀老了的時候,城市的養老、醫療什麼都沒有,年紀大了企業把他解僱了,他回到農村還做老農民。再比如,一個農村的年輕人在城裡打工,結婚之後生了小孩,農民工的小孩在城裡讀書要交擇校費,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這是不平等的。又比如說,農民工在城裡工廠工作,如果和城市職工同樣的一個月1000多元的基本工資,這個單位要幫城市職工交養老保險,標准是其基本工資的20%,如果是農民工,標准是其工資的12%,也就是說做同樣的工作,農民工比城市職工少8個百分點。1000多元的工資,一個月少100多元,一年少1000多元,10年、20年這個差距積累起來就少幾萬元的養老基金。醫療保險也有類似情況。如果農民工在城裡出了交通事故,其賠償費與城市居民也有很大差異。
舉這些例子是說,農民工在城裡乾辛苦的活,成了新生的工人階級的組成部分,但是卻遭受不平等的待遇。我們講城鄉統籌不要講空話、大話,說什麼我們不要戶口制度,不要讓戶口綁架這麼多的基本待遇,這句話20年以後說可能是對的,但現在的事實是,戶口綁架著城市的各種保障。難道我們要容忍農民工不平等待遇繼續保持20年嗎?這是不合理的。所以我們說,把這個問題解決好,是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人為本的要求,城鄉統籌的要求,也是和諧社會最基本的問題,農民工需要同等城市居民待遇。重慶市委、市政府經過再三研究,認為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按照中央領導反復要求我們解決好農民工的待遇問題,解決好農民工新生代的戶籍制度問題等等的精神,重慶作為城鄉統籌試驗區,特別應該做好這件事。
解決好農民工的戶籍問題有五方面的意義
黃奇帆說,把農民工的戶籍問題解決好,具有五個方面的意義:一是直接改善了農民工在城市工作期間的生存環境、生活條件、工作待遇。直接表現為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同等待遇。
二是農民工有了戶籍,實現整體轉化之後,他們的生活習慣會真正發生變化,在城裡的消費也會增加。幾十萬、幾百萬農民工如果轉化為城市居民,將會啟動內需,增加城市消費。我們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不能光靠投入,轉變人群的生活結構,使他們能夠更多地合理消費,是持續發展內需的條件,是轉變發展方式的一個重要動力。
三是農民工轉戶以後,在城市裡生活,農村人口會逐步減少,農村的勞動生產力會相應增加。所謂劉易斯拐點,本質就是當城市化到了一定階段,留在農村的農民減少到了這個社會總人群的10%以內,農民種的糧食、蔬菜等農產品可以供應全社會居民使用,產生了規模效應,由此創造的財富不少於城市居民的收入,這樣城鄉差別就會縮小。
四是農民工大量進城,來的大都是年輕人,對城市來說是有人口紅利的,會把城市的老齡化進程往後推移,使城市顯得年輕,如果有人認為農民工進城瓜分了城市的蛋糕,使城市生活質量下降了,那是鼠目寸光。
五是農民工真正轉化為城市居民之後,城鄉的要素流轉,市場一體化也會加快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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