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死者的角度來看:婦聯主任是為『公事』擔當『助興』工具—— |
酒桌上得有年輕女人『作陪』——警方調查表明,案發當天下午,盈江縣一公司與卡場鎮鎮政府共21人,在一飯莊吃飯,共喝了8市斤米酒、兩箱零4瓶啤酒和20昇的水酒。米酒、啤酒、水酒可勁灌,僅水酒平均每人就喝了1昇,說白了,這就是喝酒作死。這是鬧出人命了,纔被曝光。沒出事之前,誰知道某些公職人員是不是經常這樣醉生夢死?某公司的人與鎮政府的人胡吃海喝,也讓人看到了基層權力與商人往來的亂象,酒杯一端政策放寬,許多公事不在酒桌上很可能就辦不成。另外,婦聯本是主管婦女工作的,25歲的鎮婦聯主任與某公司扯的上關系嗎?這恐怕也暴露出,酒桌上得有年輕女人『作陪』的潛規則。婦聯主任先是擔當『助興』工具,最終又淪為車輪下的冤魂,有關部門能不安撫一下家屬情緒嗎?如果說『強奸殺人』是謠傳的話,權力買醉、酒後駕車、醉酒的婦聯主任被鎮長開車碾死,仍是一樁徹頭徹尾的基層權力丑聞。 【點擊觀看全文】 |
從整個事件的角度來看:自始至終也都跟『公』字有關—— |
楊晶晶事件自始至終都跟『公』字有關——楊晶晶本人是鎮婦聯主任,屬於名正言順的『公家人』;她是跟隨鎮領導參加酒席的,陪的客應該也是『公家人』,所以應定性為『工作需要』;據常理推斷,當晚的消費應該也是『公款買單』……公家人因工作需要吃公款,處處都是『公』對『公』,誰能說當事人不是『因公死亡』呢?如果按非因公死亡處理,死者家屬肯定不答應,說不定就要追問當天的很多細節,例如婦聯主任和誰在一起喝酒、為什麼事情喝酒、為何要喝那麼多酒等等,很容易造成其他『不穩定因素』。不管怎麼說,婦聯主任是公家人,又是為『公事』獻身,按照『因公死亡』進行處理天經地義——既讓公家省了心、體現了組織上對乾部的關心和愛護,又讓死者家屬拿到了更多賠償,各得其所、息事寧人。 【點擊觀看全文】 |
從公眾的角度來看:我們質疑與批評的不是『因公死亡』而是有問題的公職人員—— |
『因公死亡』天經地義,公職人員屢遭質疑——『鎮長奸殺女秘書』的傳言可能只是某個不負責任的網民個人編造的,但是究其根本,此一事件的熱炒卻源於某些掌握權力者本身對權力缺乏敬畏之心——濫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生活腐化……而這一切無疑都間接導致了公眾對官員們信任感、安全感的喪失。所以,只要官員一出事,公眾就會立即上前圍觀、拍磚。即使不是奸殺,鎮長的行為也應受到質疑與批評,大肆吃喝、酒後駕車、見死不救、肇事逃逸,甚至可能存在貪污腐敗的勾當。這種鎮長,不僅道德水平值得懷疑,法律意識、公民意識也很淡薄,他可能並不是天下所有鎮長的縮影,卻無疑也代表了一類領導乾部並不光輝的形象。 【點擊觀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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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晶晶的手機最後一次通話時間是事發當天20時58分19秒,通話時間為47秒。據盈江縣公安局通報,第一個報警的目擊者張某報警時間是21時01分09秒。『這說明,悲劇就在那麼1分鍾內發生的。』【點擊觀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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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前,當事人的活動軌跡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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