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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了實現自己的空姐夢,85後大學生桐珊托老師幫其辦理空乘工作,並先後匯給老師11萬元疏通費。後桐珊的工作一直沒有落實,而老師卻只還給桐珊3萬元。為了討回剩餘的8萬元,桐珊將老師告上法庭,連帶索賠利息1萬餘元。
85後女大學生桐珊在本市某大學就讀,眼看就要畢業,工作卻一直沒著落。這時,她聽說該校李老師認識某航空公司老總,能為本校畢業生辦理空乘工作,就和媽媽一起找到李某,並先後四次給其匯款11萬元。後因工作沒辦成,桐珊多次要求李某退錢。李某給桐珊出具11萬元借條一張,之後退還桐珊3萬元。因為此事,李某被本市東麗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法庭上,桐珊請求法院判令李某賠償損失8萬元,並支付利息1萬餘元。
被告李某辯稱,與原告認識是通過其他老師介紹的。原告及其母親委托其辦理空乘工作,航空公司一直沒招人,所以未完成委托。在為原告辦工作過程中,自己也負擔了一定費用,只同意返還8萬元,不同意給付利息。
河北區法院認為,被告以能安排原告到航空公司工作為名騙取原告11萬元,後在原告的催要下返還3萬元,該事實已被本市東麗區法院確認在案。被告在該刑事案件審結後,並未退還原告被騙款項,故原告起訴。庭審中,被告表示同意返還原告8萬元,故法院對該項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對於原告主張的利息,因雙方對此並無約定,且被告犯詐騙罪已經受到了相應的刑事處罰,故對原告該項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記者陳遇冬通訊員鄭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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