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院面臨嚴峻挑戰
『訴訟社會』的到來,使人民法院面臨著一系列深刻而嚴峻的挑戰。張文顯分析認為,這些挑戰表現為: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加劇,法院和法官不堪重負;處理案件的難度和平衡利益關系的難度越來越大;大量社會矛盾匯聚於法院,使人民法院積蓄了越來越多的矛盾;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司法需求與人民法院司法供給之間的基本矛盾更加突出。
上世紀80年代初期,全國的法院每年受理的各類案件總量在40萬件左右。進入新世紀以來,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迅速增多,出現了『訴訟爆炸』、『訴訟井噴』現象。2005年以來,全國法院受理的案件總量年均遞增5.95%,2009年案件總量比1978年增長了19.87倍,突破了1000萬件,達到11378875件。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加劇情況下,法官超負荷工作、法院超負荷運行。
當前的經濟社會關系日益復雜化,社會矛盾糾紛凸顯,案件類型日益復雜,涉及民生案件增加,群體性訴訟增多。張文顯說,新中國成立後很長時間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主要是常見的刑事案件和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但隨著社會轉型和利益格局的巨變,新型案件、疑難案件、涉外案件層出不窮,征地拆遷、土地承包、社會保險、教育、醫療、消費者權益等涉及民生問題和群體性利益的案件逐年增加,與人格權、生存權、環境權、發展權等人權問題關聯的訴訟也呈現攀昇趨勢。
『群眾的維權意識日益增強,越來越習慣於從法律和權利的角度提出利益主張,把訴訟推崇為解決糾紛的權威方式,由此導致人民調解、基層調解、行政調解等調處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逐漸弱化、缺失,大量矛盾糾紛集中湧入司法渠道,人民法院由最後一道防線演變為第一道防線。』張文顯說。
創新聯動司法機制
張文顯認為,面對如此嚴峻的挑戰,人民法院樹立聯動司法理念,拓展聯動司法渠道,創新聯動司法方法應成為訴訟社會境況下整合社會資源、化解社會矛盾的必然選擇。
『訴訟是社會矛盾的集中反映,要化解以訴訟方式表現出來的社會矛盾,必須采取社會化的方式。』張文顯認為,這包括專門機關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司法職業化與大眾化相結合,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民間調解相結合,訴訟程序與非訴訟程序的對接,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創立等等,都屬於化解矛盾的社會化方法。
『社會化方法不僅能夠從源頭上減少矛盾、化解糾紛、弱化衝突,也有助於從根本上緩解人民法院面臨的案多人少的壓力,破解困擾人民法院的諸多瓶頸問題。』如對刑事被害人或其親屬的司法救助,對生活確有困難的申請執行人的司法救助,單靠法院顯然獨木難支,需要司法與行政的聯動合力加以解決。
張文顯說,聯動司法要建立人民法院與新聞媒體之間的互動、互信機制,通過大力推行司法公開,向媒體全面開放,接受媒體的輿論監督和支持。『實踐證明,司法越是對媒體開放和公開,媒體與司法的距離越小,媒體了解的情況就越充分、越真實,其報道就越客觀、恰當,當事人和人民群眾也就越認同法院裁判,推動良好的司法環境的形成。』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