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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12日訊
近年來,隨著網絡購物的盛行,快遞業飛速發展。但與此同時,消費者與快遞公司的糾紛也不斷增加。其中,在快遞行業中通行的『先簽收再驗貨』做法,更是屢遭質疑。
消費者:先簽後驗,權益怎麼保障11月5日,路橋的黃女士打來電話稱,前段時間,自己在網上購買了一件商品,快遞員送到時,自己要求先查看貨物,再簽收。可快遞員卻說,必須先簽收,再查看。
『郵寄過來的東西自然要先看過,如果先簽收再查看,萬一貨物破損,自己不是說不清楚了?』黃女士說。可快遞員卻稱,黃女士簽收以後再查看,如果貨物出現問題,他可以幫助黃女士進行證明。黃女士在未查看貨物的情況下,堅決不肯簽收,對方便帶著貨物離開了。黃女士認為快遞公司的這種做法讓自己不能接受。『自己買了東西,郵寄過來,中途難免碰到顛簸等情況,萬一貨物壞了,自己又簽收了,快遞公司肯負責任嗎?』黃女士頗為生氣地說。
接到黃女士的投訴後,記者便撥打了這家快遞公司的電話。公司受理投訴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先簽收再驗貨並不是自己公司獨有的做法,可以說這是臺州快遞公司的行規。因為一個快件送達後,只有簽收了,纔證明貨物已經屬於客戶了,客戶可以進行查看,如果沒有簽收,客戶不具備查看的權利。
無獨有偶,今年6月底,市民宋女士網購了一套化妝品,快遞公司將貨送到時,她簽收後拆開包裝,纔發現其中有兩瓶化妝品損壞了,快遞公司稱收貨人已經確認簽收,快遞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叫她找賣家理論。賣家卻稱,他們是要求收貨人先驗貨再簽收的,對方已經簽收,賣家對此不予賠償,又將她推給快遞公司。就這樣來回折騰了一個多月,關於賠償的問題仍沒著落。
在記者的采訪中,很多有過網上購物經歷的市民也都說,現在快遞公司的送貨員,往往都是讓顧客先簽完字以後,纔讓顧客打開包裹驗貨。
快遞公司:執行先驗後簽有難度對於收貨人『簽收』和『驗貨』的先後問題,記者采訪了幾家在臺州有業務的快遞公司。一快遞公司客戶服務員告訴記者,肯定得先簽收,然後再拆包驗貨。如果收貨人不簽收,快遞物品就不屬於他,他也就無權拆開包裹驗收,這是快遞的『行規』。而其他幾家快遞公司的答復也與之基本相同。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先簽收再驗貨,也是為了降低快遞公司的風險。『如果你先打開了,發現問題你不簽收,我們快遞就麻煩了。』申通快遞一位劉姓快遞員表示,他們也只是吃個辛苦飯,很多東西發的時候可能就少了配件,或者有些人發了次貨,質量本來就有問題。
多名受訪的快遞員表示,即使貨物的問題並不是快遞運輸原因造成的,快遞員還是免不了受累。『賣家和買家之間肯定要協商,產生了糾紛,快遞員怎麼辦?站在一邊等他們解決了再走嗎?』
『而且不可能有時間待消費者一件一件驗貨,那我們還要不要給別人送貨了?』順豐快遞的張偉解釋說,但這不表示快遞對自己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類似整體丟失、外包裝破損、貨物損壞、箱內貨物部分丟失等,快遞公司會負責。
不過,當記者諮詢了浙江國華律師事務所的黃育松律師時,他告訴記者,快遞公司的『先收後簽』並不成立。作為快遞公司來講,其實只是一個代管人的角色,只是負責貨物運輸。先簽收還是先查看這是一個交接的問題,跟貨物屬於誰並無關系。消費者有權要求在貨物送達時,先進行查看,再簽收。
記者在國家郵政局發布的《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准中也看到這樣的明文規定:快遞服務人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有義務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驗收無異議後,驗收人應確認簽收。拒絕簽收的,驗收人應在快遞運單等有效單據上注明拒收的原因和時間,並簽名。
專家、網友幫你支招那麼,如果消費者在寄收快遞時,該注意哪些方面,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市消保委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要注重自我保護,首先在寄件時就一定不能忽視快遞面單的填寫,應清晰注明物品名稱、重量等信息,這在發生糾紛、申請賠償時是相當重要的憑據。有消費者就因為在面單上簡單填寫『物品』,而無法證明寄遞的內容物到底是什麼,而失去了獲得合理賠償的機會。對於貨物抵達服務和內件核查可以分步簽收。如檢查外包裝完好後,收件人簽字表示收貨,完成所有權轉移。
但對於包裝內的貨物如何驗收,由於快遞公司和收貨人各執一詞,而相關法規也沒有作出十分明細的解釋,導致這一問題成了一個難解的結。
『我在網上買的東西一般都不會很貴的,不會超過1000元,所以一般就直接簽了。但有一次幫我朋友買了件皮衣服,要2000多元,快遞員不讓先看,一定要先簽收,我不同意,堅持要求打開看了我纔簽字。便宜的東西問題不大,貴的一定要先看。』網友『漫雨』建議道。
據臺州商報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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