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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1月13日晚,中共太原市委對晉源區古寨村『10·30』案件5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晉源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計建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決定免去其太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晉源區委常委職務,提請免去其晉源區政府副區長職務,並對其立案調查。責成晉源區免去其濱河西路南延工程協調指揮部總指揮、晉祠鎮黨委書記職務。
晉源區住房和建設管理局副局長王全有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決定對其立案調查。責成晉源區免去其住房和建設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晉原保安分公司經理張春生負有重要責任,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晉源區金勝鎮黨委書記張興旺、金勝鎮鎮長助理董卯庚負有一定責任,責成晉源區對其二人停職檢查。(記者劉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