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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三男一女結成團伙,專門朝遛早市的老年婦女下手,搶奪她們佩戴的黃金首飾。日前,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分別以搶劫罪、搶奪罪對上述四人判刑。
團伙中最年輕的是『70後』張某。『60後』劉某曾因犯強奸罪被判刑。『50後』宋某有過因詐騙被勞教的前科。『50』後楊某是團伙中唯一的女性。2009年夏天,四人結成團伙專門搶奪老年婦女佩戴的黃金首飾。截至被抓時,張某共搶奪黃金項鏈3條,總價值14000餘元;搶劫黃金手鐲1個,價值9900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采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且伙同他人趁人不備多次搶奪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搶劫罪、搶奪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1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劉某、宋某、楊某三人趁人不備多次搶奪財物,數額巨大,均構成搶奪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各處罰金5000元。(記者解金釗通訊員郭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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