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告人焦英霞 |
庭審現場 |
11月16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哈爾濱英霞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焦英霞等15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一案。該案涉案金額高達22.12億元,本報曾於2009年9月21日以《焦英霞與『焦氏神話』的破滅》進行過深度報道——
1 棄醫從商光環無數
現年58歲的焦英霞原為哈爾濱第七醫院的護士,出生於中醫世家,其父焦富齡,在中醫界為眾人所知曉,其丈夫鄧蘭亭(現被抓),也是胃病醫生,所研制的『胃三靈』醫好了多名胃病患者。而焦英霞卻選擇了下海經商,在別人的建議下,1999年3月16日,她成立了哈爾濱英霞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並擔任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是有機綠色種植基地,生產營養保健品。2003年3月注冊資本增為3711.1萬元,2004年12月注冊資本又增為8500萬元,增加注資出資方式均為實物出資。2005年12月被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批准為外商投資企業。
據介紹,焦英霞先期將『龍古金米』做為主營產品推向市場,接著又推出了有機食品和『仙樂』系列保健品。從那時起,焦英霞頭上的光環接踵而至,獲得獎項無數,最大的榮譽是全國『三農人物』。期間,焦英霞還做了很多慈善事業。
基於這些因素,焦英霞以及她的公司獲得了各方面的支持,從而也得到了老百姓的信任。從那以後,聲名顯赫東三省的『焦氏中醫家族』逐漸變成『焦氏綠色開發家族』,其父擔任了英霞公司綠色產品開發的首席顧問,其夫毅然出任了公司的副董事長。
2 打著『創業』旗號對外集資斂財
2002年5月,英霞公司為了蓋廠房,擴大生產,在沒有錢的情況下,就在一姓周的男子提議下,向社會公眾推出了『期權股』、『產權股』、『原始股』、『買一送二、有獎銷售』等10種非法吸存方式,通過英霞公司所謂部門經理、推薦人經過互相介紹不特定人員到英霞公司在哈市南崗區西大直街243號、300號、南崗區鴻翔路3號、南崗區天順街49號、道裡區南湖路1號五處銷售地點進行投資,部門經理、推薦人推薦成功後獲得投資客戶投資額0.3%的推薦好處費。截止2008年12月,前來焦英霞處投資的人數達到了6000餘人,但返還利息的錢數還不足一半。
記者在焦英霞的詢問的筆錄中看到,英霞公司陸續推出的投資方式主要有四種:一是期權股。從2002年5月開始。投資人先購買愛心卡獲得投資資格,初期每股為328元,中期每股為1300元,每股360元,月返息3%,每三個月一返息。到2008年後期,公司由於要大量吸引投資現金,將返息率改為半年期一次性取息返利率為月4%,一年期取兩次息返利率為月5%,一年只取一次息返利率為月6%。二是原始股。從2003年開始。推出每股1.3元或1.8元的『股票』,不返息。股票代碼為30開頭的8位數字,為投資人開具的票據上無金額數,只有股數、購買時間及購買者姓名。三是產權股。從2004年左右開始。推出每股3.6元或3.9元的『股票』形式,股票代碼為41開頭的十位數字,票據上無金額,只有股數、購買時間及購買者姓名,不返息,股權證加蓋公章和焦英霞名章。
另外就是買一送二、有獎銷售。從2006年開始推出。模式分為二期,前期稱為一板塊,後期成為二板塊。從2006年開始,第一板塊銷售產品360元一套,購買一套可獲得一個號碼,參加12次抽獎,最多可獲得720積分,兩年內即使中獎獲得的積分不足720,公司也會贈送你720積分,積分可兌換產品或現金,一積分兌換產品等同一元人民幣價值,如兌換現金一積分等0.8元人民幣,相當於兩年200%的回報。第二板塊是第一板塊的延續,僅是比第一板塊中獎率稍低,部分中獎積分只能兌換產品,不能兌換獎金,回報率仍然是200%。中獎後兌換獎金只需在英霞網上提出申請,英霞公司人員審核後就可以將獎金通過網上銀行轉到兌獎者賬戶上。
3 6500名投資股民最多投資1200萬
焦英霞交代,當場公司采取的經營方式市直銷和分銷。所謂的直銷是指產品按一定折扣少量銷售給買家,然後買家加上一定的利潤再往下銷售,分銷是指價格較低的大量批發。還有網絡銷售,就是有點類似傳銷性質。手下一批業務員,負責吸收下線購買產品,當時的業務員有姜某、谷某等,2002年,英霞公司增資3711萬,這些至今都是用實物仙人掌系列產品增的資。
股民為何選擇英霞公司投資,焦英霞說,當時因為該公司給付的利息高,月利率3%,年利率36%,而且返利及時。但實際上,公司正常經營的利潤根本達不到集資返利的利潤,之所以還要繼續集資,就是因為投資者看到有高額利息,投資後都不往回撤資,這樣窟窿越來越大,無奈下只有繼續下去,用後來投資者的投資款支付先前投資的本金和利息。不然就會崩盤,因為後面還有大項目要引進。
為了籠絡人心,英霞公司組織投資者到賓縣明犀園、萬佛寺等地參觀旅游、放生活動,當時有1000多名股民參加。同時為了穩住投資股民不撤資,吸收更多投資,還推出了『期權股』等誘惑人的集資方式。而集資來的錢都沒有用在投資項目上,而市用於公司運轉和股民返利上。
2009年9月17日8時30分許,記者在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樓大廳看到,此案的受害者們一大早就來到公安部門登記備案、填表,大廳內臨時搭建的案臺已經擠滿了人。為了讓受害群眾順利填寫表格,加派了三四名警察在現場維持秩序和隨時解答投資者的提問。
剛剛填完表格的投資者王大娘見記者拍照,就上前與記者說起了她的投資經歷。因房屋拆遷和出讓土地,王大娘得到了300萬元的補償金,自己留了一部分後,剩下的都分給了膝下兒女。2008年7月,王大娘聽說將錢投進英霞公司,就能達到高額提成,就把自己存的錢拿了出來『入』了英霞公司,後來又說服兒女投了資。誰又能想到,這個『實力強』的公司說跨就跨了,不但利息沒得到多少,就連投進的錢還沒有拿回來。事發後,老人大病一場。據了解,為了錢,姐妹翻臉,父子斷絕關系,夫妻反目成仇的大有人在。在諸多投資者中,絕大部分受害者都是中老年人,且以女性居多。投資金額少則一二萬元,多則1200萬。
說到焦英霞非法集資案,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二大隊大隊長魏春華認為,英霞公司非法吸存時間長達6年。期間之所以沒有群眾報案,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案發前始終不斷變化和推出新的吸存名目,用推新吸入的資金添補前期虧欠的資金窟窿,基本保證了能按時支付利息,當偶爾遇到資金斷鏈時,公司以把大量資金投入到重大的合作、收購等盈利項目中為借口,暫緩返息穩住投資群眾,直到公司最後崩盤不能按時返利,纔有群眾報案。
4 我省最大吸存案抓捕嫌疑人15名
據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李海波介紹,2008年12月,該支隊接到被害人舉報後,就對英霞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並成立了英霞案件專案組,全力偵辦此案。並於2009年3月17日在上海浦東機場將准備回北京的焦英霞抓獲。到目前為止,查明公司涉案人員26人,已經抓獲15人。對英霞公司涉案的企業、廠房、產品、辦公用品、部分個人名下房產、車輛等相關財物已經依法查封、查扣,並凍結了相關手續。
李海波認為,英霞案件是一起特大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與震驚世界的美國麥道夫投資詐騙案件相似,都是一種非常典型的『龐氏騙局』。『龐氏騙局』得名於美國的意大利移民查爾斯·龐茲,是一種古老的集資方式。簡單地說,就是用後來者的錢支付先來者高額利息的一種投資欺騙,投資人獲得的回報並非來自於真實的經營,而是來自於新投資人投入的資金。英霞公司非法吸存案件與『龐氏騙局』還有兩個共同點,一是承諾高額回報,二是編撰一個具有完全不可能實現的高額利潤的產業故事。
與其他非法集資類犯罪一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涉及范圍廣,形式和手段多樣,且犯罪初期都以合法經營來掩護,並以欺騙的手段來獲取社會的認可,因而隱蔽性強,最終導致受害投資人的巨額財產損失,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是公安機關重點打擊的涉眾型經濟犯罪。
公安機關在此提示廣大群眾,現在社會上各種名目繁多的投資渠道中,凡是承諾可以『快速致富』、『高回報,零風險』的,極有可能正是『請君入瓮』的欺詐陷阱!對此,廣大群眾要提高識別能力,堅決摒棄一夜暴富的貪婪心理,增強投資風險意識。
原英霞集團董事長焦英霞等15人詐騙案一審開庭
非法集資達8.8億餘元
11月16日8時45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法庭已擠滿了記者、旁聽群眾和受害群眾,記者在現場了解到由於原英霞集團董事長焦英霞等15人詐騙案的被告人數較多,涉案金額較大,此案將公開審理2天。
16日9時許,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哈爾濱英霞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霞公司)董事長焦英霞等15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焦英霞於1999年3月16日成立哈爾濱英霞實業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實際經營人均為焦英霞。2000年,焦英霞在未經任何部門批准的情況下,策劃面向社會公眾集資,2002年開始集資詐騙犯罪活動。集資方式主要有:以高息吸引投資,具體方式為期權股、入股款;以發行股票吸引投資,具體方式為原始股、產權股、深圳產權股、深圳股等;以有獎銷售吸引投資,具體方式為板塊投資,包括第一板塊、第二板塊、第三板塊;其他投資方式,包括網絡板塊、銀卡、美國股、自然股等。至2008年,共面向社會8264人次進行集資,累計集資人民幣22.12億餘元,實際集資人民幣8.88億餘元,實際損失人民幣7.59億餘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焦英霞等7人的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告人谷玉傑等8人的行為分別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據悉,法院審理後將擇日判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