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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我市(福州)各司法鑒定所了解到,眼下,個人申請做親子鑒定的人數在增加,其中還包括一些急著為胎兒確定生父的『准媽媽』。
不久前,一名年輕漂亮的懷孕女子找到福建正德信司法鑒定所,要求為腹中寶寶做親子鑒定。和她同來的還有3個男子,均是她的追求者。這名女子介紹,她在閩南地區工作,3個月前發現懷孕了。她回憶了一下,當時和這3個男子都發生過性關系,因此無法確定孩子生父是誰。她想留下孩子,為保證不嫁錯人,因此把3個男子都帶過來做鑒定。
鑒定所的工作人員感到有點尷尬。3個男子反而都坦然表示:只要鑒定出孩子是自己的,就馬上和女方結婚。於是,懷孕的女子在鑒定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去醫院抽取了胎兒羊水,3名男子在鑒定所抽取了血痕標本。鑒定所對羊水和血痕進行DNA提取、擴增、基因測序分析,一周後確定了孩子的父親。結果出來後,『准媽媽』連連道謝,拉著孩子生父的手,高高興興地走了。
據『正德信』的工作人員介紹,這兩年,不時有未婚先孕的年輕女性過來做親子鑒定,不過她們一般一次只帶一個男的過來,或是偷偷留下男方的頭發、體液等帶過來做鑒定。像這種大大方方地把幾個男友一起帶過來的,還是第一次碰到。
鑒定所工作人員還說,目前,在法律范圍內能做親子鑒定的主要有以下幾類:落戶、移民、家庭糾紛引起的懷疑子女不是親生的、未婚先孕為孩子確定生父的、懷疑產房調錯新生兒、遺產繼承、用於刑事案件、失散家庭成員血緣確認、確定人工授精、試管嬰兒生父的。 福建師大法學院副教授、律師丁兆增認為,《婚姻法》中有『一夫一妻制』和『夫妻雙方互相忠誠』的規定,但對未婚同居或未婚先孕的問題並無明文規定,因此只能靠道德來約束。他呼吁年輕人,應該建立正確的婚戀觀,不要在婚前偷嘗『禁果』,以免給今後的夫妻生活留下隱患。(陳鴻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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