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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為了提高本市洗染經營者的服務水平,維護洗染服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減少洗染服務糾紛,市工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洗染行業的實際情況制訂的《天津市布草(衣物)洗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將於2010年12月1日起執行。
此合同示范文本適用於賓館、飯店、餐飲、商業和洗染服務企業。內容包括:布草(衣物)及質料名稱、按價目表規定的服務費用、委托人和洗染企業雙方責任、收送驗收的程序、結算方式和付款時間、質量糾紛及處理方法、爭議解決的方式、合同終止、合同續簽、其他約定,共十個方面,並附有《天津市布草(衣物)洗染服務收、取憑證》。特別是,在洗染收送驗收程序中,規定了洗染布草(衣物)的合理使用期限及壽命等條款;在質量糾紛及處理方法中,規定了自然損壞,不潔、污漬,損傷等條款。這樣,使洗染服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得到了保護。
《天津市布草(衣物)洗染服務合同》的出臺,加之先前制訂的《天津市洗染服務合同》、《天津市皮鞋(皮具、包)類保養服務合同》,涵蓋了整個洗染行業的經營行為。據悉,市工商局先後推出的這三個洗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在全國尚屬首次。(記者吳宏 通訊員王毅鵬 袁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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