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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固話月租費,即使消費者每月未通話,也照收不誤。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書面答復北京消協,提出兩種固話月租費的調整方案:(1)對通話量較多的用戶,收取較高的固定費用,降低或免除每次通話的費用;(2)對通話量較少的用戶,執行略高的通話費,相應降低或免除基本月租費。(11月18日《新京報》)
面對消費者的詬病,國家發改委看來是有些看不下去了,終於黑字印於白紙,拿出了計劃降低或取消固話費的兩套方案。這一舉動當然順應民意,值得一贊。然而回過頭來細看這兩套方案,我們卻又難免失望。
『對通話量較多的用戶,收取較高的固定費用,降低或免除每次通話的費用』。這意味著大客戶仍需花較高的固定費用。對普通家庭來說,固話費再收或再漲,他們可拿腳投票,去營業廳注銷了事;但對大客戶來說,月租費不降反昇。而且,我們應看到,當前大企業、單位機關纔是固話通話較多的用戶,這筆新增的固話月租費大多還是公款埋單,最終受傷的還是納稅人;『對通話量較少的用戶,執行略高的通話費,相應降低或免除基本月租費』。略高是多高,標准是啥?就算相應降低或免除月租費,若變相取消網內網間或接聽免費,那這樣的『取消』不過是一種壟斷收費的轉嫁過程而已。
實際上,固話資費標准長期降幅不大,根源還是骨子裡面的『壟斷意識』在繼續發酵。而收取月租費也是一種明顯不過的強行行業攤派。安裝電話已經交付初裝費、工料費,入網費、打電話也是計時收費,這樣的線路與網絡等費用理應攤入企業成本,而不應再像計劃經濟體制下那樣借用行政手段向用戶強行伸手。
要運營商自己放棄利益並非易事,我們必須依靠置身利益之外的第三方手中。發改委似乎不像是完全意義上的第三方。我們有理由期待這個第三方出現,盡早取消固話月租費、手機漫游費等不合理收費。(周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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