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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1月19日電:天津市正式進入今冬供熱期數日來,不斷有市民反映暖氣尚未熱起來的問題,並諮詢遇到此類問題該如何處理。記者為此走訪了市供熱辦公室,請有關負責人做了如下解答。
根據重新頒布的《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在供熱期內,居民用戶安裝供熱設施的臥室、起居室溫度應當不低於18℃,其他部位溫度應當符合設計規范標准要求。因供熱單位責任造成用戶室溫未能達標的,供熱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的約定退還相應的采暖費,具體辦法由市政府規定。供熱單位因設備故障等原因確需暫停供熱的,應及時告知用戶,並采取補救措施。因供熱單位原因連續停熱超過24小時的,供熱單位應按日退還相應的采暖費用。(記者卞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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