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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中國文物界『第一大案』今天上午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主犯原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廟管理處文物保管部主任李海濤被執行死刑。中央臺記者明慧,河北承德臺記者李瑞鮮、吳娜承德報道:
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及執行死刑命令。
李海濤,男,1960年出生,1993年到2002年,在擔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廟管理處文物保管部副主任主任期間,采取涂改文物檔案以下一級文物頂替上一級文物,以工藝品頂替文物等手段,多次竊取外八廟文物庫中的館藏文物共計295件,其中一級文物5件,二級文物56件,從中獲得贓款人民幣320多萬元,美元7.2萬元,2003年1月18號被捕,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確定,李海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竊取國有館藏文物並倒賣,其行為構成貪污罪。
李海濤貪污國有珍貴館藏文物數量多、等級高,其主觀惡性極深,切案發後尚有57件文物未能追回,給國家造成特別巨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最高人李海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所有財產的刑事判決。記者發稿時,李海濤已經被依法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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