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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一襲白色蘭花長裙,蓬松短發上別著一個好看的紅蝴蝶發卡,長長的睫毛,兩只大眼睛像湖一般清澈,這湖,似是有藍天綠蔭倒映的湖,而不是尋常的湖,是有靈氣的湖。劉錫華一眼看上去,纖細如蘭,素雅如玉,像一個很有素質的女教師。然而,當她一張口,滔滔不絕地談論起她十分熱愛的法醫工作,這纔讓人發現,她是一個女法醫。
劉錫華,1973年3月生,1993年——1998年在山西醫大法醫系讀書,畢業後先是在東麗刑偵支隊技術隊(三大隊)幫忙,2002年1月正式穿上警服,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
從2002年至今,9年,3235天,真的不算長的時間,但是對於一個從大學走出校門的女孩子來說,她把她的青春都奉獻給了她所熱愛的公安法醫事業。在劉錫華看來,從事與屍體為伍的職業,並非每個人都能應付得來。每天除了要忍受難聞的屍臭,檢驗支離破碎的屍體,還要認真仔細的解剖,在屍體上找出任何可能的絲毫細小的證據,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找出真正的死因,為死者尋求一個真相。
劉錫華從小就夢寐以求當個人民警察,現在她的願望終於實現了。她上中學的時候,非常喜歡看福爾摩斯偵探集,覺得希區柯克懸念驚悚的電影非常有趣,那種緊張、焦慮、窺探、恐懼,驚險曲折,引人入勝,令人拍案叫絕。然而,現實中活生生的案件,有時要比懸念大師希區柯克的電影更加懸疑曲折,更加富有戲劇性。
劉錫華勵志做一個稱職的法醫,她的天職就是代替永遠再也不能說話的死者,說出他們要說的心裡話,就像古人宋慈所著《洗冤集錄》之名,洗刷冤屈,使沈冤昭雪。
作為一名年輕的女法醫,劉錫華知道大多數人聽到『法醫』這個詞,都會聯想到什麼,那血腥的凶案現場、恐怖的屍體、陰暗潮濕的工作環境。停屍房,河道口,出租房,任何命案或非正常死亡的地點,都可能是她的臨時辦公點,一年365天,不管是春夏秋冬,還是酷暑嚴寒,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只要接到電話,她就拋下她生活的所有,趕赴現場進行工作。仰慕也好,鄙視也好,劉錫華在人來人往的人群中快樂而無懮無慮地生活著,選擇法醫這一職業,她無怨無悔,她不是把工作當作一種職業來乾,而是當作她一生的事業,為了她的事業,她犧牲了自己很多的時間和愛好。
與很多女法醫的經歷不同,劉錫華在山西醫科大學讀書的時候,接觸屍體比較多,所以,她剛從大學畢業進入公安機關從事法醫工作的最初的那幾年,一接到出勘案件現場的電話,坐上開往現場的警車,她就會熱血沸騰,一種神聖的使命感,一種責任感和榮譽感油然而生。見到屍體,更不會頭皮發麻,後背發涼。她會馬上進入角色,有條不紊深入細致地開展工作。
長期和屍體打交道,不但沒有讓劉錫華對自己的職業感到厭倦,反而使她對法醫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實踐告訴她:公安工作不光要有熱情,更需要的是冷靜的頭腦。到了現場,不僅僅要有清晰的思路,還要善於發現別人不容易發現的蛛絲馬跡,而偵破大案、要案、重案往往就是靠這些不起眼的東西。
時間閃回到劉錫華剛剛參加工作的2003年5月的一個早晨,晨曦微露。一個操著濃重外地口音的人報警稱,他在一塊棉花地的水溝裡發現了一具屍體。
警情就是命令,劉錫華立刻隨著刑偵人員驅車趕到現場,找到報案人問明情況。原來,報案人住在棉花地的水泵房裡,他養的狗不知為什麼兩天不見了。早晨起來,空氣本來特別新鮮的棉花地,突然有一股股臭味兒飄進水泵房,報案人以為是他的狗死了,就循著臭味兒走到水溝旁,哪是他的狗,是一個大死人!
嚇得報案人渾身發涼,慌慌張張跑回泵房趕緊報警。
劉錫華來到屍體旁,立刻聞到一股股濃烈刺鼻的臭味兒。屍體已經高度腐爛,蒼蠅和蛆蟲遍布,屍體的臭氣和腳下的蛆蟲讓劉錫華的頭皮感到陣陣發麻。此時,太陽已經昇高,天氣也熱了起來,屍體的臭味更加濃烈難聞。在只有一個口罩和一雙手套這樣簡陋的防護設備下解剖屍體,一乾就是幾個小時,這對於身單力薄的劉錫華來說,的的確確是一個對體力和意志的嚴峻考驗。在劉錫華解剖屍體的時候,蒼蠅亂飛,蛆蟲直往她的鞋上爬,她不得不邊解剖,邊不住地踩死腳下的蛆蟲,聲音都能清晰地聽到。
經劉錫華解剖分析,她很快確定了死因為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因為死者屍體高度腐爛,身份卻無法確定。偵查員對現場的全面勘驗後,沒有發現任何能夠證明身份的東西,身份證、手機什麼的一概都沒有。眼看案子進展要擱置不前,下面的工作無法開展了。
當時,劉錫華看似臉上十分平靜,但她卻心急如焚,臉上直淌汗水。就在勘查快要結束的時候,劉錫華在死者內褲的口袋裡發現了一張帶有字跡的小紙片,偵查員通過紙片上所寫的內容,確定了死者的身份,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案子很快就破偵破了。
一張不起眼的小小紙片為偵查員迅速破案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像這樣的事,對於劉錫華來說,在她從警的9年時間裡,早已司空見慣,屢見不鮮。
2008年7月,東麗區發生一起命案,郭某被人殺死在一所幼兒園門前。社會影響十分惡劣,奧運會開幕在即,在奧運會安保的關鍵時刻,發生此案,各級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刑偵人員盡快破案。
劉錫華經過認真仔細的勘查,將現場提取的有價值的一雙帶血的拖鞋帶回隊裡准備取血送DNA檢驗。就在劉錫華取血樣的時候,突然一個大膽的想法浮現出來。劉錫華想:假如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時候,穿著這雙拖鞋,踩到的血會不會在鞋裡留下嫌疑人的腳掌花紋呢?
結果讓劉錫華真的猜著了,鞋上還真有嫌疑人的血跡,與死者的足底花紋比較不一致。這個不一樣的腳掌紋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後來,劉錫華在現場提取拖鞋內底上發現的血足印,與犯罪嫌疑人足印本對比後,直接認定了犯罪嫌疑人劉某,及時破了案,確保了奧運會期間東麗區的社會穩定。這樁殺人案的迅速破獲,作為法醫的劉錫華功不可沒。
時光如電,轉眼劉錫華已經從警9年,她的女兒也已經6歲。在從警的風風雨雨的9年中,組織上給予她很多的榮譽,1次獲得個人三等功,5次嘉獎;然而,愛說愛笑愛唱,愛開玩笑的她也失去了很多。她丈夫在街道工作,每天工作很忙,她一個人帶孩子,還要工作。有時連節假日都不能正常休息,只要隊裡來電話,她不管多忙,甚至帶孩子也要趕到現場。夏天還好過,然而到了漫長的冬天,她出完現場以後,回到家裡,即使裹上厚厚的棉被子,還是感覺冷。那種冷,無法用語言來形容。案發現場的恐怖情景像過電影一樣,在她眼前一一飄過,但她從不後悔自己的選擇——因為她無法忘懷民事案件中衝突到白熱化的當事人雙方因為他們民警的到來而冷靜下來的場景;因為她無法忘懷刑事案件中,當她從蛛絲馬跡中成功地重新建起現場的成就感;因為她更無法忘懷死者家屬那感激的目光。
她因為做一名法醫而自豪,如果再給她一次機會,她還要選擇法醫這一崇高而平凡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