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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半夜想買夜宵卻身無分文,脫某竟打起自動存款機的主意。然而,他未能用磚頭砸開『錢罐子』,反而把自己砸進了監獄。近日,長寧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脫某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4萬元。
1992年出生的脫某,於2008年來到上海謀生。案發前不久,因與老板發生衝突,脫某失去了工作。
今年6月2日深夜11時許,從飢餓中醒來的脫某想出去買點吃的,卻發現身上沒錢了。於是,他一直在街上轉悠,想著『弄錢』的辦法。次日凌晨2時30分許,他來到南丹路近宜山路口。此時,建行一個24小時營業的自助銀行引起了他的注意。
『也許,砸開自動存款機的口子,就可以拿到錢。』隨後,脫某找來一只塑料袋將頂上的監控攝像頭包了起來,用一塊磚頭猛砸存款機……最終,脫某未能得逞。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自動存款機的防爆屏、現金槽組件及液晶顯示器均遭損壞,共產生維修費用4萬餘元。存款機被砸時內有現金44.6萬餘元。
6月5日是脫某18周歲生日的第二天,他在蘇州火車站因形跡可疑被民警盤問,主動交代了上述作案事實。(通訊員章偉聰記者袁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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