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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貴州頻道11月19日電(記者劉文國)貴州省兩個煤礦因礦級領導帶班下井作業弄虛作假,煤礦和煤礦負責人分別被當地有關部門各處以16萬元罰款,並被要求進行整改。
記者從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獲悉,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有關精神,11月12日,貴州省遵義市安監局派出暗訪組對遵義市道真縣洛龍煤礦進行突襲檢查。暗訪組在檢查中,發現這個煤礦存在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公示牌上無照片,未實行井下現場交接班制度,未按要求將帶班計劃報有關部門備案等問題。另外,洛龍煤礦還在10月8日至10月24日的下井帶班記錄中作假,此期間煤礦有6個班次帶班記錄與礦燈發放記錄、出入井檢身記錄不相符,3個班次無出入井登記時間。
為此,遵義市安監局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和貴州省有關規定,對洛龍煤礦處以15萬元罰款,對煤礦主要負責人處以1萬元罰款,並向全市發出通報。
在此之前,由貴陽市安監局組織的煤礦安全檢查組對貴陽市下轄清鎮市大沙坡煤礦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這個煤礦礦長帶班記錄不真實、交接班記錄不規范,安監人員隨即對該礦有關人員進行詢問調查,並提取該礦的煤礦礦長及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安全檢查記錄,最終確認這個煤礦礦長及有關領導下井帶班記錄存在代簽情形。為此,貴陽市安監局決定對清鎮市大沙坡煤礦處以15萬元罰款,對煤礦主要負責人處以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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