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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昨日從天津市教育工作會議上獲悉,根據《關於進一步促進高等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意見》,明年起,本市高校教師可以帶著職務成果創辦企業,其職務成果可『作價入股』;因向企業提供技術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獎勵研發及技術轉移服務團隊。
明年起,本市將通過一系列創新體制的舉措,提高高等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實現優質資源共享。高校教師在進入企業期間,其原職級、工資福利和崗位保留不變,工資、職務、職稱晉昇等與所在單位在職人員同等對待,並把教師服務企業的工作業績作為評聘和晉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重要依據。
同時,本市將開展高校科技創新能力評估,把自主創新、知識貢獻、產學研合作和服務企業技術創新作為重要評估指標,評估結果與高校獲得辦學支持、資源配置等掛鉤,完善高校創新人纔、科研項目、科技成果、科技數據、大型儀器設備等科技創新資源信息庫,積極面向社會、企業開放共享。 (記者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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