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為了給村裡拉來2億元的投資,(北京)門頭溝區妙峰山鎮某村村支書李某不惜砸出重金,巴結聲稱擁有18個億的『大款』謝德強,結果被後者騙走253萬元。昨天記者獲悉,無業人員謝德強因犯詐騙罪一審被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
今年53歲的謝德強是山東省長島縣人,沒有固定職業,1987年和2002年曾分別因投機倒把罪和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被判刑,於2003年6月刑滿釋放。但就是這樣一個慣犯得到了門頭溝區妙峰山鎮某村支書李某的信任。
2007年10月,他通過別人認識了李某,他告訴李某可以為該村投資2億元用於該村建設,而且投資後不求回報,到時在村裡給他立個碑就行。於是李某親自找上門和謝德強商談此事,謝德強為了顯示他的實力,拿出此前在香港注冊的皮包公司的文件給李某看,讓李某深信不疑。經過洽談,雙方很快就簽署了一份協議,協議簽訂後,謝德強開始以『啟動資金需要費用』為借口向李某要錢,然後在深圳住酒店、大吃大喝和高消費,沒錢就跟李某要。李某先後58次給謝德強匯款,總額達到200多萬元。
時間過去了兩年,投資的事情遲遲沒有進展,加上一次又一次匯款,李某開始對謝德強產生懷疑。去年11月,當謝德強再次向李某要錢時,李某報警。
法院認為,謝德強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情節特別嚴重,鑒於他屬於累犯,因此從重處罰。(王秋實)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