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福建省寧德市屏南縣財政局下屬的收費票據管理所最近公開招聘一名工作人員,在招聘啟事中,招聘單位提出的條件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獲得國外學士學位,國際會計專業,大學英語四級,屏南戶籍,女,年齡25周歲以下。』
多數人看到招聘條件,都會懷疑招聘單位的誠意。招聘,盡攬天下可用之纔,纔是根本。但這個案例中,有著一種非常明顯的取向就是:不斷地縮小招聘的范圍。雖然『獲得國外學士學位』的硬性要求多少有些違背常識,但符合范圍的人應該還是有一定的數量。但是再加上『屏南戶籍,女,年齡25周歲以下』等條件呢?范圍之小,是可以想象的。最後的結果也證明了這一點:『這次招聘已經完成,招聘人員已經到崗,而且由於只有一個人報名,這個報名者沒有經過考試就被直接錄用了。』
至此,這場招聘已經淪為了一場秀。我們不得不問:對於招聘的監管是否真正到位呢?如果從程序上而言,這場招聘是完全符合規定的,沒有什麼值得質疑的。但是涉及到招聘條件的設置上就缺乏監管了。比如說,就一般常識而言,如果是對外招商部門,在招聘條件中強調國外的學習經歷,是比較好理解的。有國外的學習經歷,起碼語言上有優勢,在對外招商上溝通會更便捷。收費票據管理所,畢竟是對內部門,語言優勢也不大能排上用場。硬性強調國外學習經歷,就有點多餘了。事實上,相關部門只要稍微過問一下,而不是只管發布,這樣的招聘限制條件是不能過關的。
所以,必須對涉及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進行嚴格的監管,設計好監管制度,否則,招聘就很容易淪為一場丑陋的秀。誠如網友戲言的那樣,如果沒有有效的監管,下次招聘條件中可能就會出現限制身份證號碼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還有什麼公平可言呢?(沈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