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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1月25日電:記者從天津市民政局獲悉,為了實施更加合理准確的分類救助,根據《關於完善城鄉分類救助政策的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待遇時,將按照不同方式核定家庭收入,抵扣後的剩餘收入按照家庭人數計算家庭人均收入,實行差額救助。
據悉,對有視力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一級和二級人員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00%抵扣;對有言語殘疾、聽力殘疾一級和二級或精神殘疾三級人員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50%抵扣(按家庭中實際殘疾人人數計算)。
對有惡性腫瘤、腎移植、尿毒癥和白血病患者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00%抵扣;對有心梗塞(支架、搭橋手術後)、偏癱、紅斑狼瘡、腎病綜合征、血友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50%抵扣(按家庭中實際患病人數計算)。
對喪偶單親且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50%抵扣。對父母離異且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00%抵扣。
城市無子女『雙老』(60周歲以上)並靠一人退休金維持生活的家庭,將退休金按城市低保標准的150%抵扣。(記者劉超實習生王逸君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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