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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向全市商業企業發出《關於商業企業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提醒函》(以下簡稱《提醒函》),提醒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如發現商品供銷數量發生明顯變化或出現集中搶購等異常情況,市民應及時與市發展改革委聯系,電話為23280891。
《提醒函》明確指出:經營者要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規范自身的價格行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應當依法明碼標價,標示的內容要與實際相符,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示的費用;不得以抬高等級、缺斤少兩、短缺數量等欺詐手段變相漲價;進行商品宣傳時,不得使用欺騙性或誤導性的語言文字,誘導消費者與其交易,蒙騙消費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能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共同決定商品價格;不得違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牟取暴利,哄抬價格。對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嚴厲打擊。(記者王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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