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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條款對男人也是一種保護,避免男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替別人『養孩子』還無處維權
除了『小三』、『房子』等熱門話題外,征求意見稿中關於確定父母與孩子親屬關系的問題也有新突破。不管是非婚生子或婚內生子,一旦被主張權利的一方拒絕做親子鑒定,官司就很難推進。
然而征求意見稿規定,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並已提供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非婚生子女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的,如果非婚生子女一方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雙方可能存在親子關系,另一方沒有相反的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非婚生子女一方的主張成立。
廣州一位接受采訪的法官表示,這就意味著,拒絕親子鑒定就可推定理虧,從而必須要承擔法律責任。『有很多案子,都是母親帶著孩子找父親,但男方死活不承認。如果這一條正式實施,以後男方再想以此逃避責任就行不通了。』這名法官同時表示,這樣的條款對男人也是一種保護,避免男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替別人『養孩子』還無處維權。
『小三』們索賠,沒人上法庭盡管『小三』和有配偶者簽訂了包養協議,但是真正上法庭的,一個都沒有。大多都是采取私底下協商解決的方式
南方日報記者從廣州市區兩級法院采訪獲悉,目前超過半數以上的婚姻案件都與『婚外情』有關。
對此,征求意見稿第二條明確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系約定了財產性補償,一方要求支付該補償或支付補償後反悔主張返還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當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法院應當受理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
『我認為這不利於婦女權益的保障。』廣東省婦聯權益部部長楊世強說,如果『小三』一開始並不知道對方有配偶,同居一段時間後纔知道,此時為解除同居關系的『分手費』,性質是不一樣的,因為這種情形下的『小三』顯然也是受害者。實踐中這種情形並不少見,但征求意見稿的規定未考慮這種情形,絕對否定與『小三』達成的『分手協議』,這也是對婦女權益保護不利的。
對於楊世強的這種觀點,創辦了『第三者法律網』的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律師游植龍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這是對法規的誤讀。
『我們假設一下,如果法院對「小三」索賠予以支持,那就等於允許甚至動員社會上的「小三」們紛紛索賠,這無疑將帶來中國婚姻制度的地震。司法解釋的出發點還是要維護《婚姻法》一夫一妻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