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反對歧視與自我保護』主題研討會在北大舉行。會前,北京大學紅十字會代表表演手語歌曲。 |
12月1日是第23個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防艾主題為『正視艾滋,重視權益,點亮反歧視之光』。昨天,記者從國際勞工組織了解到,國內專職公益律師第一人郭建梅將成為我國首位艾滋病反歧視宣傳大使。明天,由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等舉辦的『關注艾滋病感染者就業保護』活動上,將正式授予郭建梅大使稱號。
國際勞工組織授予郭建梅宣傳大使稱號是為推動我國艾滋病感染者在就醫、就業等方面受到的歧視問題得到改觀。郭建梅是北京眾澤婦女法律諮詢服務中心帶頭人,有15年公益律師之齡。她將在做好公益律師的同時,帶領更多律師加入到幫助艾滋病感染者維權的隊伍中,通過法律武器,維護感染者應享有的就業權、就醫權、隱私權等。至今,郭建梅所在的法律諮詢服務中心已提供免費法律諮詢7萬多人次,代理案件近3000件。中心關注的主要問題包括職場性別歧視、男女退休年齡、男女同工同酬、性騷擾、家庭暴力等。
今年,國際勞工組織與中國疾控中心等單位合作,就103名艾滋病感染者的就業現狀做了調查研究,通過對感染者遭受就業歧視的現狀、原因分析及如何保護感染者享有平等就業權等問題,與相關部委進行探討並就如何保護感染者就業提出政策建議。報告將於明日公布。
防艾草根組織需合法化幫隱蔽人群預防艾滋病
記者:將防艾主題定為『反歧視』的意義是什麼?
唐樂:歧視會使很多害怕感染艾滋病的人和有高危行為的人不願意去做檢測,不去接受治療和預防的服務,所以我們需要保證包括感染者在內的所有人的權益,使他們覺得做檢測和治療是安全的。
及時的治療會延長感染者的生命,英國最近的一項研究顯示,20歲感染上艾滋病,及時獲得治療可以活到69歲,如果不及時治療可能只能活10至15年。同時,使用艾滋病抗病毒的治療藥物,也可以減少艾滋病感染者的病毒載量,從而降低傳播艾滋病病毒的風險。
記者:我國對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的歧視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唐樂:會有很多方面,包括就醫、就業及來自公眾的歧視,當然,這是所有國家在防艾工作中都面臨的問題。去年,我們對中國2000名艾滋病感染者做過的歧視調查顯示,41.7%的被調查者表示遇到過與艾滋病有關的嚴重歧視,懷孕過的婦女中有11.9%的人表示有人建議她們做流產(服用母嬰阻斷的藥可以將感染率降到大概2%);2008年,對中國6個城市的6000個人調查顯示,41.3%的受訪者不願意和艾滋病感染者工作,47.8%的人不願與感染者共同進餐。
記者:中國有74萬的艾滋病感染者,政府在防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唐樂:歧視是人的主觀意識,雖然不能在各個國家進行衡量,艾滋病歧視在中國是個比較嚴重的問題,但近年來,中國政府在艾滋病防治方面有很大進步,比如每年投入的經費預算逐年遞增,開設了大量的美沙酮門診,這都是很好的很先進的思想方式。
記者:具體而言,中國反歧視急需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唐樂:一方面,需要用法律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草根組織的合法化也急需解決。我們認為,如果可以讓草根組織合法地登記,合法化是個很重要的措施,因為這些組織可以覆蓋一些很隱藏的人群,如男男同性戀、吸毒者、性工作者等,他們不太願意露面接受公共服務,但如果從特定小組提供相關服務的話可能更容易接受,所以民間組織可以幫助政府或作為合作伙伴,擴大艾滋病預防和治療的覆蓋面。
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對於從事公益事業的民間組織都有規范化的注冊程序,注冊成功後將可享免稅、公開募集資金等權益,但中國大部分民間組織還不能進行合法化的注冊。
記者:其他在防止歧視艾滋病患者方面有何措施?
唐樂:在國外,很多國家都會有相關法律保證就業權、就醫權,如果權益被侵犯了就可以進行上訴,給予賠償或者制裁。因為艾滋病患者就像糖尿病、高血壓患者一樣,所以不需要特殊的基金會或者機構等幫助或者提供慈善,重要的是保障他們享有與普通人一樣正當、平等的權益。
歧視案例分析
繼今年11月12日,我國首例艾滋病就業歧視案在安徽安慶市一審宣判後,國內首例艾滋病感染者隱私泄露案也已由四川省鹽邊縣法院受理。兩個案件的進展和由此引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被指歧視艾滋病感染者的討論,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昨天,作為四川省鹽邊縣艾滋病歧視案的當事人小軍(化名)已受邀來到北京,參加明日舉行的『關注艾滋病感染者就業保護』論壇,但是否登臺發言,小軍還未拿定主意。
>>案例
優秀『教師』難圓講臺夢
今年6月,小軍報名參加了四川省鹽邊縣事業單位教師崗位考試,通過筆試後,他又以『小學音樂類崗位』第二名的成績通過了面試,隨後,在縣教育局組織下到攀枝花市進行入職體檢,並接受崗前培訓。
近4年的『黑教師』生涯即將結束,小軍忙不迭地趕回家,在向家人宣告了這一好消息。
但8月28日的一個來電把小軍的『教師夢』擊得粉碎。
來電稱小軍體檢有問題,需復檢。最終結果顯示,小軍被確診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規定:HIV感染的診斷一經確定,即作體檢不合格結論。雖然心情低落,但有過緝毒志願者經歷的小軍並沒有太多恐懼。
瞞著家人,他接連幾日翻閱了《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多部法規,其中均明文規定保護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我只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攜帶者,不是艾滋病患者。只要沒有發病,可以像常人一樣工作和生活。為什麼我通過了考試,卻不能當上老師?』
小軍回憶,當他拿著法規資料找到當地人事部門理論時,有關部門找來紀委、公安局、教育局、衛生部門等多部門的十餘名人員和他『講道理』。『病情這麼隱私的事,主管領導都不應該知道,憑什麼所有人都知道了。』小軍當時覺得無地自容。
直到現在,他也沒敢把自己感染了艾滋病毒的事情告訴家人,卻不知還能瞞多久。
為了維權,他想到用法律途徑解決,隨即求助於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
11月20日,小軍通過律師向四川攀枝花鹽邊縣法院遞交了訴狀,將鹽邊縣教育局、人事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對泄露原告隱私的做法賠禮道歉。此案正在審理中。
>>法律援助
致信衛生部喚平等就業權
針對目前尚無法規條例對艾滋病感染者不得從事的職業進行明確的現狀,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於方強表示,中心已致信衛生部,建議從科學的角度明確界定哪些行業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以從事的行業。
他表示,《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第十八條規定『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疹、艾滋病,不合格』,該規定不加區分地將所有感染艾滋病毒的公民排斥在公務員行列之外,不僅與『四免一關懷』政策以及國家法律背道而馳,更是對感染者的明顯歧視,『如果各行各業都按照公務員體檢標准來招聘的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無法找到任何工作了』。
除了就業外,艾滋病感染者的就學、就醫權利也因被歧視而受到不平等待遇。因父母是HIV感染者,年僅3歲的小蕊(化名)被幼兒園拒之門外,要求出示HIV檢測的『清白證明』;年僅5歲的艾滋病感染者小小患食道狹窄,但多所大醫院都以其患艾滋病為由拒絕進行治療。
『2003年,國內出現乙肝歧視第一案,經過各界兩年的努力,公務員體檢中取消了乙肝檢查一項』,在於方強看來,與乙肝反歧視類似,先後出現的這兩例艾滋病案例對於國內艾滋病反歧視工作的開展具有裡程碑的意義。但他坦言,相比我國1.2億的乙肝病毒攜帶者而言,74萬的艾滋病感染者力量較為單薄,因此反歧視之路注定會很漫長。
清華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教授、衛生部艾滋病專家諮詢委員會李楯表示,他當年在參加起草《艾滋病防治條例》時就提出,用人單位不能以患艾滋病為由辭退職工,包括公務員及其他由財政開支工資的職位。後來也被現有的《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三條所歸納認可。現有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對於艾滋病感染者的限制根本就是違反了上位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