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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01日訊
(通訊員葉啟佳)2010年11月29日晚,彭埠派出所按照市局溺水警情處置方案要求,迅速出警,及時處置,成功營救一名落水男子。
29日19時30分許,彭埠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稱,杭海路御雲路路口處有一名男子漂浮在河中。接警後,我所一面聯系報警人了解核實情況,一面按照溺水警情處置方案,迅速指派110民警攜帶救生圈、救生繩等相關裝備趕赴現場,同時安排社區巡防力量到場協助救援。值班所領導吳錫平副所長也趕赴現場指揮營救。
民警到達時,附近的社區巡防力量剛到現場,並已發現落水男子。此時,落水男子在河中央掙紮著,已快沒入水中。吳錫平副所長見狀立即帶領民警王臻下水營救,要求社區巡防力量在岸邊協助救援。吳錫平副所長游到男子身邊,奮力將該男子往岸邊拖,民警王臻站在水中接應。由於河岸又高又陡,又是拆遷後的廢墟,落水者根本無力上岸。民警只能將繩子系在男子身上,下面托,上面拉,終於將該男子拉上岸。上岸後,120將該男子送市三醫院治療。由於營救及時,該男子情況穩定,無生命危險,。據該男子自述和周圍群眾反映,其系醉酒後不慎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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