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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涉龍潭購地及陳敏熏買官貪污案,分別被判刑11年、8年定讞,並科各1.55億元新臺幣罰金,臺『最高法院』在1日將判決書及64箱卷證移交『高檢署』,臺媒指出,已經確定2日下午發監服刑。
報道指出,土城警方在臺北看守所外,手持警棍,站成兩排人肉圍牆,氣氛格外緊張,陳水扁在這一天就要發監執行,陳水扁也早就做好准備,一早就將行李打包好,他因涉及龍潭購地案跟陳敏熏人事案,兩案各被判決11年、8年定讞,盡管還沒有訂出合並執行刑,但『高檢署』確定會先行發監。
報道稱,發監路線從距離最近的土城交流道上『國道』三號,再從中壢交流道下,直接可達臺北監獄,沒有臺當局『國安局』隨扈,但陳水扁身份特殊,隨身有法警在側,另外土城分局還有桃園警方都會沿途戒護。
至於臺北監獄方面,對於收容知名人士不是第一次,臺北監獄也有因應措施。目前安排他住1.2坪(1坪約合3.3平方米)大小的獨居房,比臺北看守所的捨房略大一點,為了戒護安全,暫時也不用下工廠以及團體放風。
臺媒指出,陳水扁入監後處置待遇都會比照一般受刑人,例如全身脫衣體檢,還有剃頭發,換句話說,除去前領導人光環、被判有罪的陳水扁,在踏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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