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天津法院在涉臺民商事案件審判中將推出一系列紮實舉措,並將首次聘任由臺胞擔任人民法院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調解案件,依法保護包括在津臺胞和臺資企業在內的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和投資環境,促進津臺兩地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據了解,隨著津臺兩地經貿交流的不斷深入,截至2010年10月,本市共批准設立臺資企業2097家,合同投資總額96.86億美元,合同臺資額64.55億美元。在津臺胞人數約達5000人。三年來,全市三級法院堅持一個中國、平等保護的原則,本著『涉臺問題無小事』的意識,站在服務大局的高度,依法公正、高效地審理了1331件各類涉臺民商事案件標的總額達4.6億元,取得了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針對市各級法院涉臺民商事案件審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特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於12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關於依法保護在津臺胞臺資企業合法權益,促進津臺兩地經貿交流的若乾意見》。《意見》既有關於審判中程序方面的具體規范,又有促進兩地經貿交流的總體要求,在規范涉臺民商事案件審理工作方面屬於全國領先水平,多項保護臺胞、臺企合法利益的舉措也具有開創性。《意見》的出臺和實施,將進一步規范全市法院涉臺民商事案件的審判工作,以高質量的審判滿足臺胞、臺企的合法訴求和正當權益,努力為在津臺胞、臺資企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記者趙首蕊)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