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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年曾慶香和央視記者劉薇在六環路上聯手救人,卻被後來車輛撞亡。兩家家屬對肇事司機、車主、保險公司等肇事方提起民事訴訟,索賠360餘萬元。3日上午,(北京)昌平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央視記者劉薇的丈夫沒有提起訴訟,其父母將肇事貨車司機周某、車主趙某、貨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索賠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130餘萬元。
曾慶香的妻子出現在法庭,坐在旁聽席上。她和婆婆、兒子一起將周某、趙某、貨車掛靠的運輸公司、貨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索賠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補助金等200餘萬元。
被曾慶香和劉薇聯手救出的司機賀先生,因事發時受傷,且車輛嚴重受損,也對周某、趙某、保險公司提起訴訟,索賠醫療費、修車費等近30萬元。
昨天上午,肇事貨車掛靠的運輸公司代理人、貨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代理人均出庭應訴,而司機周某和車主趙某則因交通肇事罪獲刑,目前仍在監獄服刑。
法官當庭說,已經在庭審開始前,到監獄詢問周某和趙某關於賠償的意見,他們都表示願意承擔責任,但沒有經濟能力賠償。
稍後,肇事貨車的掛靠公司代理人表示,只願意在趙某所繳納的掛靠費用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說,被告各方均有賠償的責任,保險公司只能在投保范疇內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並不承擔連帶責任,更不承擔精神撫慰金。
昌平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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