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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五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全國法制宣傳日確立十週年。全國法制宣傳日確立的十年,正是人民羣衆的憲法、法律意識普遍增強,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深入實施,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大踏步推進的十年。十年來,特別是落實“五五”普法規劃五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在做好各項審判工作的同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傳播法治理念,積極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和保障民生,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今年全國法制宣傳日的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決社會矛盾的最佳途徑。人與人的和睦相處、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國家與國家的和平共處,都需要法治加以規範和維護。法治又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目標和首要特徵,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和組成部分,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促進社會和諧的必要手段和保障。人民法院作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者和捍衛者,作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踐行者和推進者,必須時時處處以和諧的理念、和諧的標準、和諧的方式,以法治的精神、法治的信仰、法治的追求,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維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人民法院作用舉足輕重,使命責無旁貸。
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必須與時俱進、更新司法理念。要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堅持“從嚴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強院”工作方針,充分運用司法手段定分止爭,從源頭上預防、減少和緩解社會矛盾。要牢固樹立調解優先的理念,不僅要依照法律程序及時審結各類案件,還要多做調解、和解和協商的工作,努力做到勝敗皆服,案結事了。要牢固樹立寬嚴相濟的理念,研究制定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具體辦法,防止片面強調從嚴和片面強調從寬兩種傾向,既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又從寬處理具有法定從輕減輕和免除刑事處罰的輕微犯罪人員,減少社會對抗,增加和諧因素。要牢固樹立司法爲民的理念,既坐堂問案,又巡迴辦案,主動爲人民羣衆提供司法服務。
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必須心懷大局、抓好執法辦案。要牢牢把握“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按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從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去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審判、執行工作,做到部署工作、處理問題、審理案件,都要置於大局中思考,從有利於大局來謀劃;要認真分析和把握社會矛盾,深入研究案件所涉及的利益關係,找準矛盾的衝突點,找準利益的共同點,找準解決問題法理、情理的結合點,運用好調解的手段、依法裁判的手段,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要積極探索和推進工作創新,不斷髮現新情況,研究新問題,開拓新思路,豐富工作形式和工作內容。
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必須加強普法宣傳、提高法律意識。加強普法宣傳,是人民法院的法定義務。人民法院組織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動教育公民忠於社會主義祖國,自覺地遵守憲法和法律。”各級人民法院必須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自身資源優勢,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活動,不斷提高人民羣衆的法律意識,形成自覺學法、知法、守法、宣傳法律的良好氛圍;要通過公開開庭、巡迴審判、公開宣判等方式以案說法,對羣衆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把執法辦案過程當做宣傳和普及法律的過程,使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要主動走上街頭、深入基層社區,爲社會大衆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不斷增強羣衆依法維護自己權益的能力和水平。
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以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爲指引,認真總結“五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實施以來的好經驗、好做法,按照“十二五”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認真謀劃“六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力爭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實現審判工作和法制宣傳工作的雙豐收、新突破,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