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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山東高院近日出臺司法建議書,建議提高公證人員的網絡基本取證技能,完善網絡證據公證保全程序,鼓勵公證人員接受質詢,增強公證書的效力。
近年來,涉及網絡著作權糾紛的案件急劇增加。僅今年上半年,山東法院共新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224件,其中,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97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幅達234%,呈現出『集中爆發,高幅增長』的態勢,重點集中於『視頻分享網站』傳播影視作品、網吧傳播影視作品、網絡侵犯錄音制品和文字作品著作權等三類糾紛。由於這類案件發生環境的特殊性,近98%的網絡侵權案件當事人只能借助公證保全證據。
『而在審判實務中我們發現,由於公證行業缺乏相應的規范,公證管理機關監管職能不到位,致使網絡證據公證保全在程序、內容等方面易出現瑕疵問題。』山東高院民三庭審判員徐清霜介紹說:『比如,公證人員公證時使用申請人提供的電腦,在沒有對電腦清潔度進行檢查且未上網的情況下,保全的對象只是申請人預埋在硬盤內暫存的網頁,這樣的證據就難以作為有效證據被采納。這類問題的存在影響了法院對案件的及時審理,不利於保護權利人與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證行為的權威性與公信力。』
山東高院民三庭庭長於玉認為,法官不僅要辦好個案,還要從源頭上徹底解決糾紛,要通過積極延伸司法職能,有針對性地提出司法建議,幫助政府及有關方面及時創新舉措、堵塞漏洞、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從而實現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為此,山東高院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出臺了《加強網絡環境下公證保全證據工作的司法建議書》。建議書指出,要提高公證人員網絡環境下的公證能力,公證文書記載的內容應翔實、周密、准確、全面、完整記載申請人申請保全的登錄、播放等全過程。對侵權網頁來源進行逐步嚴密解析,對保全對象來自哪裡服務器作出進一步公證。公證管理機關更要進一步加強對公證機構的引導、監督職能,保證公證行為的客觀性和權威性。
山東省司法廳對這份司法建議書高度重視,復函法院,表示將聘請有經驗的法律專家和網絡技術人員,加強對公證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研究制定內部辦理網絡證據保全公證規則,避免瑕疵公證書的產生,提高公證水平。(記者王海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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