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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最牛碰瓷老人』的孫萬祥將在敬老院裡以監外執行的方式服刑7年。今天上午,東城法院對孫萬祥伙同李建軍碰瓷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孫萬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7000元;李建軍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
上午9時,東城法院的法官驅車前往房山敬老院,當面把判決書交給患腦血栓、半身不遂的孫萬祥。這是孫萬祥66年人生中第4次接受法院判決,早年間他曾因盜竊罪、流氓罪先後3次被判處勞動教養,還因此被發配到新疆服刑。
與此同時,此案的另一被告人、孫萬祥的同伙李建軍在東城法院出庭接受了判決。李建軍今年42歲,和孫萬祥曾是鄰居。他離婚後獨自帶著閨女生活,每月領取低保補助,家庭比較貧困。後孫萬祥因中風行動不便,以每次50元至200元的報酬僱傭李建軍,讓李駕駛電動三輪車將他送至各個路口碰瓷。李建軍自稱共獲取不法所得3000元。
上午9時30分,身材瘦小的李建軍被法警押上法庭,法官隨即宣讀了判決書。法院查明,被告人孫萬祥於2001年2月至2009年9月期間,先後在北京市東城區、西城區、海淀區等多處路口,采用在人行橫道內利用自行車故意碰撞機動車後假意摔倒的方式,騙取被害人鄒某等138人,人民幣123613元。
此外,被告人孫萬祥伙同李建軍,於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間,由李建軍駕駛電動三輪車將孫某及其自行車送至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和平裡東街、雍和宮、安外大街及西城區動物園等地區的十字路口處,孫萬祥采用在人行橫道內利用自行車故意碰撞機動車後假意摔倒的方式,騙取被害人朱某等18人,人民幣9840元。事後兩人予以分贓。2010年1月8日,被告人孫萬祥、李建軍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刑偵支隊民警抓獲。
被告人孫萬祥單獨或伙同李建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孫萬祥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李建軍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均已構成詐騙罪,其中孫萬祥系主犯,李建軍系從犯,二人自願認罪,可從輕處罰。
最後,法院判處孫萬祥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7000元;判處李建軍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繼續追繳被告人孫萬祥人民幣123613元,發還賈某等138人,繼續追繳被告人孫萬祥、李建軍人民幣9290元,發還被害人申某等17人。
頭發花白、臉龐消瘦的李建軍聽完判決後表示沒有意見,但簽字後他沒有接受采訪。在庭審時李建軍曾接受過記者采訪,他說孫萬祥有時也被車主欺騙。『車主說帶他看病、給他錢,其實是騙他,經常有人把他扔了不管的。』而孫萬祥因為在交通隊成了『熟臉』,越來越難以蒙混過關。『有時交通隊警察一見他就說「怎麼又是你」,告訴他下次再來可不行了。』李建軍稱,孫萬祥的生意越來越不好做,很長時間沒掙到錢,到現在還欠他一千多元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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