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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惠民政策體系,適時適度對社會保障及救助標准進行調整,東麗區新增11個社會保障和救助項目,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新增保障及救助項目包括:
1、新增區優撫對象節日補助。從2011年開始,對全區優撫對象給予『八一』、中秋、春節各600元慰問金(品)的節日補助。
2、新增區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生活補助。從2011年1月開始,對享受定期撫恤的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給予每人每月150元的生活補助。
3、新增城鄉門診醫療救助。從2011年1月開始,建立城鄉醫療門診救助補助機制,對患傳染病、重病的低保、特困、五保對象在二、三級醫院就醫,門診費在800元以上,按50%給予醫療補助,最高補助5000元。
4、新增低保特困喪葬補助。從2011年1月開始,對低保、特困家庭成員死亡的每例補助1000元。
5、新增在校全日制大學生助學救助。從2010年7月開始,對考入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的低保、特困家庭子女從入學第二學年起給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助學救助。
6、新增中小學特困生學習費用補助。從2010年7月起,對中小學特困生給予學習費用補助,每人每年600元。
7、新增殘疾人大學生助學救助。從2010年7月開始,對在普通高等院校接受大專以上教育的持證殘疾學生,每年發放助學金2500元;參加中央電大天津市殘疾人教育學院學習,並成績合格的殘疾學生,給予學費全額補貼;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含電大)並取得畢業證書的,給予一次性補貼4000元。
8、新增低保殘疾和父母雙殘(含單親且殘疾)家庭學生助學救助。從2010年7月開始,對低保殘疾家庭及父母雙殘(含單親且殘疾)家庭的健全子女上小學的,每人每年發放助學金800元;上初中的1000元;上高中的1200元。在普通高等院校接受大專以上教育的低保殘疾家庭健全子女每人每年發放助學金2500元,父母雙殘(含單親且殘疾)非低保家庭的每人每年發放助學金4000元;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給予一次性補貼4000元。
9、新增村勞動保障協管員,公益性公司農業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從2011年1月開始,為村級勞動保障協管員及享受區政策的公益性公司從業人員增加社會保險補貼。增加四項社會保險補貼每人每月約425元。
10、新增城鄉居民住院補助。從2011年1月開始,區屬定點醫療機構對具有東麗區戶籍、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所發生費用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人員,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之後,區屬定點醫療機構按剩餘部分20%補助。
11、新增突發及無付費能力困難患者醫療費救助。從2011年1月開始,對突發及無付費能力困難患者實施醫療救助。(通訊員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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