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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輪下的腐敗』是中國揮之不去的一顆毒瘤,所以,有關公車改革的消息總會引起公眾無限想象和期待。前段時間一則廳局級及以下乾部將取消專用公務車的消息,就重新燃起了輿論對車改的熱情。日前,人民網和新華網等報道,稱公車治理16年來,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高達1500億~2000億元。
上述報道點出了問題要害,車改難行的根子在於沒有觸碰特權,反而用納稅人的貨幣去『贖買』或『誘使』官員放棄行使乘坐公車特權。這樣做據說是因為要考慮公務員權力大、待遇低的實際情況,如果不想官員們以權謀私,納稅人就應多出些錢,作為官員廉潔從政的補償。
貌似有理,官員作為既得利益者和社會的特權階層,誰也不願『平白無故』地放棄或損失已到手的利益。擱在你我身上,肯定也不乾,這不是思想高尚不高尚,而是人性和利益使然。改革初期,經濟學家也嚴格論證了在一個管制和特權盛行的社會,用體制外資源(金錢)購買體制內資源(權力)的可行性,認為這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從中國改革的實際進程來看,這種『贖買』式改革一直都很流行,並非僅僅車改如此。
不過,有兩點需要說明:首先,改革初期的權錢交易(即贖買)范圍還不是很大,程度更無法與現在相比,而且實際上的確有利於打破僵化體制;其次,改革對象還不是公務員隊伍本身。可即使這樣,由於贖買代價很高,引發了越來越嚴重的腐敗,從而使之不具有法律和意識形態的合法性。
現在,當贖買以一種政府政策的方式公開推行且面向整個公務員階層時,它等於以改革的名義確認公車私用乃至貪污腐敗的合法,甚至還成了某些地方公車改革的一大成果。如果對政府改革都采用這種模式,無疑會產生嚴重後果。
其一,不斷以贖買作為限制、取消公務員特權的手段,短期內或許很合算,但不斷增加的贖買項目和成本,最終會使整個財政不堪重負甚至被拖垮。
其二,公務員群體既是這些改革的對象,同時又是其決策者和操作者,但作為利益團體,他們有著自己的利益偏好,為滿足其利益偏好而用贖買的方式,將會導致一個荒謬結論,即腐敗是應該的,不腐敗反而不應該,從而客觀上鼓勵他們去腐敗。
其三,公務員是公共服務、社會公正和社會秩序等公共品的生產者,甚至可以把公務員看作是權力這種資源的壟斷者,那他們也就具有一切壟斷者所具有的通病,即用質次價高的產品謀取壟斷利潤。既然官員們靠壟斷權力賣高價錢是合法的,那其他壟斷者這樣做也沒有什麼不可以。所以,根本就不該反壟斷。
最後,如果贖買策略使用過於頻繁,會在權力體系內產生一種自我強化機制,有可能對部分官員產生負效應,使其更加缺乏對自身權力性質的正確認識。特別是,如果每一次改革都是以官為本,以權為本,那必然會強化官本位傳統和特權體制。這樣,納稅人為得到本來屬於自己的權利也就不得不付出更多代價,從而使改革適得其反。
之所以會產生這種困境,根源還是改革由內部人主導,因而,要實質性地推動包括車改在內的一系列改革,必須打破目前這種內部人主導的改革樣式。(鄧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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