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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工商局近日出臺了《關於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中實施行政指導的意見》,增強本市食品經營者自覺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規范經營行為。
其中行政指導內容包括:指導食品經營者逐步推行進貨查驗與進貨查驗記錄電子臺賬,積極引導其利用現代化手段建立健全食品采購、貯存、銷售、退市、銷毀等環節電子監控體系;指導市場主辦單位、商場、超市等食品企業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對經營的食品進行自檢;指導食品經營者按照法律法規的運輸、銷售、貯存食品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指導食品經營者定期清理食品,建立臨期食品專櫃;指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銷毀制度,如實、完整記錄問題食品退市和銷毀情況;指導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重點食品經營場所設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食品安全檢測等相關信息,及時進行預警和提示。(記者扈嘉怡 通訊員王毅鵬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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