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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因物價指數高漲及銀行存款利率較低,不少在校大學生將手中的閑餘資金交給『金融專業』同學理財,以期保值增值。但因同學之間幾乎不會簽訂委托理財合同,產生了不少經濟糾紛。相關法律專家提醒在校生,投資也應了解法律知識,簽訂投資理財合同,約定各項權利義務,以免產生糾紛。
小王是本市一所財經院校英語系二年級學生,手中有5000元閑餘資金,經同學介紹認識了金融系一位研究生,該研究生本科畢業後曾在投資機構從業過,兩年前又考上了研究生,專攻股票投資。小王聽說該研究生投資大膽,短進短出,兩個月平均收益率在40%左右,禁不住勸說就將5000元資金交給該研究生投資。但兩個月過後該研究生卻提出要求追加投資,拒不返還本金。
小王找到該研究生的導師,導師表示該研究生很少在學校出現,因幾門功課不及格已延遲論文答辯,很難聯系到該學生。記者撥通該研究生的手機,他竟然不承認曾接受小王的5000元的委托理財。據了解,小王當時礙於同學情面並沒有簽訂合同。記者又幫忙聯系了擊水律師事務所,相關律師標明,因沒有合同及其他書面文件,此民事糾紛難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記者隨後在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天津商業大學等幾所開設經濟金融類學科的大學調查發現,不少在校金融類專業學生都開始在股票市場投資,還有一些研究生在本市的投資機構實習或兼職。南開大學經濟學院一位研究生介紹,他有一個博士的同學在深圳一大型基金公司工作過,不少同學慕名向該同學請教股票投資技術,或者直接委托理財。
天津商業大學一位教師指出,目前物價指數高漲及銀行存款利率較低,確實有不少在校生有投資理財的意願,一部分金融類專業學生已在股票和期貨市場開戶,同學之間委托理財案例也在增多,但是絕大部分同學缺少法律意識,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尤其是研究生背景復雜,難以管理,在校生在委托理財時一定要簽訂合同,約定各項權利義務,以免產生糾紛。記者李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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