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贊皇縣環衛工人李付運,今年夏天因中暑昏倒在工作崗位上,不治身亡。雖被認定爲工亡,但他的家人至今沒得到補償。記者瞭解到,環衛工人在酷暑、嚴寒這樣惡劣的天氣條件下堅持工作,很多人中暑,或落下風溼等疾病。然而,目前一些臨時工的“勞保”僅限於幾瓶藿香正氣水。雖然勞動法有相關規定,但由於缺乏實施細則和有效監督,而無法落到實處。
事件
環衛工中暑身亡,單位拒付喪葬補助
12月8日,贊皇縣的李向英向記者講述了其父李付運的遭遇。李付運今年72歲,是贊皇縣市容環衛管理局職工,幹了六七年。今年7月31日16時許,他在贊皇縣太行路西段工作時,突然中暑暈倒,被送到醫院。根據醫院的診斷,李付運當時體溫達42℃,中度昏迷,經搶救無效,8月13日離開了人世。記者注意到,李付運的病歷上寫着“患者於高溫環境下作業時突發昏迷不醒”,診斷爲“重度中暑、肺部感染”。
李向英說,父親去世後,家人多次向贊皇縣環衛局討要醫藥費、喪葬補助無果,於是提出了工傷認定申請。9月25日,石市社保局出具了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付運屬於因工死亡。
但是,贊皇縣環衛局卻持有異議。12月8日,該局一位主任對記者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認定爲因工死亡的條件是必須在搶救48小時內死亡,而李付運從7月31日昏倒住院,到8月13日死亡,歷時14天,早已超出48小時。所以縣環衛局已於11月向石家莊市政府提出了複議申請。“有什麼問題等複議結果下來再說吧!”
對此,河北明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惠民認爲,《工傷保險條例》十四條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爲工作原因而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死亡的屬於工亡。石市社保局依照工傷認定的法定程序和標準,綜合多種因素做出工亡認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調查
環衛工人勞保用品發放不統一
近日,記者在街頭隨機採訪了一些環衛工人。據瞭解,他們每天工作7個小時,凌晨3時30分上班,6時30分回家吃飯,接下來就是上午或下午再工作4個小時。新華區一位環衛工人說,今年夏天,有時室外氣溫高達40多度,下午一上班就跟剛洗過澡一樣,即使什麼都不做,汗也不停地流。“樹多的路段還好一些,樹少的地方就更受罪了。”她說,今年就有一位工友中暑暈倒了,休息了兩天才緩過來。幾位環衛工人說,他們沒有高溫補貼,高溫時的“勞保”就是幾盒藿香正氣水。
另一位環衛工人小張當環衛工人6年了。雖然她剛三十歲出頭,但是落下了風溼的毛病,一到冬天就很難熬,關節疼得要命,只能靠貼膏藥、拔罐維持着。“都是凌晨掃馬路落下的病根!”小張說,她的工友們有很多人都有風溼、關節炎,但是因爲家裏條件不好,有些人連羽絨服都捨不得買。單位發的最厚的衣服就是一件棉坎肩。
李向英的母親也是贊皇縣的環衛工人,幹了十多年了,腿也落下了毛病。但是,李向英說,父親出事前,父母沒領到過任何防暑防寒用品。
記者瞭解到,勞保用品以及高溫補貼等如何發放、發放多少,卻無詳細規定。
市環衛局督查科工作人員介紹,每年遇到酷熱、酷寒天氣,他們都會向各區環衛大隊發通知,要求他們調整作業時間,向一線環衛工人發放勞保用品,如防暑藥品、手套等。具體發放什麼、發放多少,都是各區自己定的。目前沒有專項的高溫補貼,高溫補貼的發放也是由各區自行掌握的。
據記者瞭解,裕華區對一線環衛工人每年發放100元防暑防寒費,還發放藿香正氣水、風油精、綠豆湯、茶葉等,今年給每人發了一雙軍用棉鞋。但據記者瞭解,有的區只發放藿香正氣水,有的區則沒有發放過相關補貼。
律師觀點
勞保法規缺乏細則
建議制定地方標準
河北明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惠民認爲,對勞動者的保護(包括高溫、高溼、高寒等惡劣氣象條件下作業),在現有的法律層面並不缺乏依據。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爲勞動者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防止勞動事故,減少職業危害。這就要求作業環境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衛生條件。
但是,勞動法實施已近20年了,這些規定在一些單位並未真正落到實處。問題就在於缺乏具體可操作的相應標準、細則和監督機制。因此,建議由工會會同勞動、衛生、環保等部門對勞動者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進行調研,量化制定相應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以切實維護勞動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