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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自今秋學期起建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制
貧困高中生可享助學金
覆蓋10%高中在校生每年資助1000元至2000元
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市財政局、市教委聯合印發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暫行)》,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建立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制度,資助面將覆蓋本市10%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用開支,資助標准分為三等:一等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資助面佔資助總人數的1/3;二等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1500元,資助面佔資助總人數的1/3;三等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資助面佔資助總人數的1/3。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佔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10%,各區縣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國家助學金由市和區縣財政共同出資設立。市屬學校由市財政全部負擔;區縣屬學校由市財政和區縣財政共同負擔,市財政對財力困難區縣給予50%的專項轉移支付補助。(記者蔣娟實習生魏佳)
城鄉貧困在校生2l類涉農專業學生
兩類學生讀中職免學費
昨天,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教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天津市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農村和城市的中職在校生中各有5%的學生可以享受免除學費的資助,涉農專業學生全部免學費。
免學費資助對象是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含『五年一貫制』前三年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和未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聯合辦學學生不在免學費范圍。涉農專業學生以及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和田、克孜勒蘇柯爾克孜三地州農村戶籍學生全部免學費。涉農專業包括:種植、農藝、園藝、蠶桑、養殖、畜牧獸醫、水產養殖、野生動物保護、農副產品加工、棉花檢驗加工與經營、林業、園林、木材加工、林產品加工、森林資源與林政管理、森林采運工程、農村經濟管理、農業機械化、航海捕撈以及能源類的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專業和土木水利工程類的農業水利技術專業共2l類專業。(記者蔣娟實習生魏佳)